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79

179.⒇就本质而言

179.⒇就本质而言,真正的婚姻之爱是灵魂的联结,心智的结合,是在胸腔,因而在身体里面结合的努力。前面(158节)讨论了灵魂的联结和心智的结合。之所以在胸腔感觉到一种结合的努力,是因为胸腔是集会的场所,可以说是一座宫廷;而身体则是它周围人口稠密的城市。胸腔之所以是集会的场所,是因为由灵魂和心智施加于身体的一切影响首先流入胸腔。它之所以像一座宫廷,是因为胸腔是心与肺的所在地,故能控制身体的一切部位。心脏通过血液控制全身,肺脏通过呼吸控制全身。显然,身体如同它周围人口稠密的城市。

因此,当夫妻的灵魂和心智被联结起来,并且联结他们的是真正的婚姻之爱时,那么可推知,这充满爱的联结首先流入他们的胸腔,并通过胸腔流入他们的身体,产生一种结合的努力。结合的努力在身体更明显,因为婚姻之爱将其努力指向它的最表层,从而实现其极乐的完满。由于胸腔是两条路径的交汇处,故显而易见,婚姻之爱为何在那里寻求其微妙感觉的场所。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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