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9.⒇就本质而言,真正的婚姻之爱是灵魂的联结,心智的结合,是在胸腔,因而在身体里面结合的努力。前面(158节)讨论了灵魂的联结和心智的结合。之所以在胸腔感觉到一种结合的努力,是因为胸腔是集会的场所,可以说是一座宫廷;而身体则是它周围人口稠密的城市。胸腔之所以是集会的场所,是因为由灵魂和心智施加于身体的一切影响首先流入胸腔。它之所以像一座宫廷,是因为胸腔是心与肺的所在地,故能控制身体的一切部位。心脏通过血液控制全身,肺脏通过呼吸控制全身。显然,身体如同它周围人口稠密的城市。
因此,当夫妻的灵魂和心智被联结起来,并且联结他们的是真正的婚姻之爱时,那么可推知,这充满爱的联结首先流入他们的胸腔,并通过胸腔流入他们的身体,产生一种结合的努力。结合的努力在身体更明显,因为婚姻之爱将其努力指向它的最表层,从而实现其极乐的完满。由于胸腔是两条路径的交汇处,故显而易见,婚姻之爱为何在那里寻求其微妙感觉的场所。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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