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75

175.妻子不能参与

175.妻子不能参与适合丈夫的职责,另一方面,男人也不能参与适合妻子的职责。这是因为它们之间的区别如同智慧与对它的爱之间的区别,或如同思维与对它的情感,或理解与激活它的意愿之间的区别。在适合男人的职责中,理解、思维和智慧起主导作用;而在适合妻子的职责中,意愿、情感和爱起主导作用。妻子出于意愿、情感和爱履行职责,而丈夫出于理解、思维和智慧履行职责。因此,其职责的差异是男人与妻子性质不同的结果;但随着时间推移,它们仍逐渐趋向结合。

许多人认为女人能履行男人的职责,只要她们像男孩子那样早早涉足其中。诚然,女人能被引入这些职责的操练,却无法被引入判断,而正确履行这些职责从内在依赖于判断。因此,涉足男人职责的女人在判断的问题上不得不请教男人;然后,她们若享有自主权,就会根据男人的建议选择与她们的爱相一致的东西。

有些人还以为,女人同样能将其理解的视觉提升到男人所享有的光之气场中,从而站在同等高度看待事物。他们因着一些有学问的女作家所写的著作而信服这种观点。但在灵界,当这些著作当着这些女作家的面被检查时,却发现它们并非判断和智慧的著作,而是运用语言上的聪明和天赋的著作;出于后者的著作由于文笔优美而看似崇高、博学;不过,也只是在那些将一切聪明的展示都视为智慧的人看来是这样。

另一方面,男人不能参与并正确履行适合女人的职责。这是因为,他们无法进入女人的情感,这些情感完全不同于男人的情感。男性的情感和感知自创世时,因而生性就如此独特,故在赋予以色列人的律例中也有这样一条:

女人不可穿戴男人的衣物,男人也不可穿戴女人的衣物;因为这是令人憎恶的事。(申命记22:5)

这是因为,在灵界,所有人皆照着他们的情感穿衣服;这两种情感,就是女人的情感和男人的情感,若非在两性之间,就无法成为一体;而这在一个人里面是永远不可能的。


最后的审判(续) #74

74.凡承认一位神,

74.凡承认一位神,宇宙创造者的人都拥有神是一个人的概念。他们声称,关于神,没有人能拥有其它任何概念。当听说许多人认为神是一小缕云时,他们询问这些人在哪里,被告知这些人就在基督徒当中,他们说这不可能。不过,他们得到的答复是,基督徒之所以有这种观念,是因为在圣言中,神被称为灵(约翰福音4:24);他们认为灵仅仅像一缕小小的云,不知道每个灵人和每位天使都是一个人。然而,当检查他们,以查明他们的属灵概念是否与他们的属世概念相似时,结果发现,他们与那些内在承认主为天地之神的人并不相同,也就是说,后者所拥有的属灵概念不同于他们所拥有的。我听一个基督教长老说,没有人能拥有一个神性人身的概念。我看见他被带到各种各样的外邦人那里,依次走向那些越来越内在的人;这些人又把他带到他们的天堂,最后带到一个基督天堂。每走一步,他们对神的内在感知都传给他;他发觉,他们都认为神是一个人,这等于拥有一个神性人身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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