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4.⒃既有适合男人的职责,也有适合妻子的职责;妻子不能参与适合男人的职责,男人也不能参与并正确履行适合妻子的职责。没有必要列举适合丈夫和妻子的职责,以论证它们的存在,因为它们在性质上多种多样,并且各不相同。只要用心思考,谁都能知道如何将它们分门别类。妻子藉以与丈夫联结的首要职责是养育男孩和女孩,而且要将女孩子养育到谈婚论嫁的年龄。
6.既然人不是生命,而是生命的接受者,那么可知,人从父亲成孕不是生命的成孕,只是能够接受生命的最初和最纯形式的成孕;这些形式在子宫里充当一个核心或起点,物质材料则以按自己的秩序和层级适合接受生命的形式相继被添加到这个核心或起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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