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1.⒀妻子通过她对丈夫的爱所发出的生命气场而与他联结。属灵的气场,就是爱之情感的气场从每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确切地说,源源不断地流出来,并包围着他。此外,该气场还将自身植入他的属世气场,就是身体的气场,这二者便联结起来。属世的气场不断从身体流出来,不仅从人类流出,还从动物,甚至树木、果实、花朵,以及金属流出;这在世上是众所周知的。在灵界也一样;只是从那里的物体所流出的气场是属灵的。(善)灵人和天使所发出的气场属灵程度更深,因为他们拥有爱之情感,进而拥有内在的感知和思维。各种亲近或厌恶的感觉,以及所有结合或分离皆源于此。因此,在灵界,人同在与否就取决于这些气场。因为性格相似或和谐会带来同在和联结,而相异或不和谐则导致分离和不同在。因此,正是这些气场造成灵界的距离。有些人还意识到这些属灵气场在自然界所产生的效果。夫妻对彼此的倾向唯源于此。和谐一致的气场会将他们联结起来,对立、不和谐的气场则将他们分开。因为和谐的气场令人快乐、愉悦,而不和谐的气场则让人不舒服、不愉快。
天使能清楚感知这些气场,我从他们那里听说,人里面的每一个元素,无论内外,都会自我更新;它通过溶解和修复自我更新,这就是不断流出的气场的源头。他们还说,这气场集中在人的背部和胸部,不过,在背部的稀薄些,在胸部的密集些;胸部周围的气场与呼吸结合。这就是为何性情不同、感情不和的夫妻躺在床上时彼此背对背;相反,性情和感情融洽的夫妻则转向彼此。
他们又说,由于气场从人的每一部分发出,并不断在他周围大量扩散,所以这些气场不仅从外,还从内将夫妻二人联结或分开。他们声称,这就是婚姻之爱的所有差异和变化的根源。最后,天使说,被温柔爱着的妻子所发出的爱之气场在天上被感知为甜美的芳香,远远比世上的新婚丈夫在婚礼后最初日子里所感知到的更令人愉悦。此处所主张的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即:妻子通过她的爱所发出的生命气场而与丈夫联结。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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