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71

171.⒀妻子通过她

171.⒀妻子通过她对丈夫的爱所发出的生命气场而与他联结。属灵的气场,就是爱之情感的气场从每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确切地说,源源不断地流出来,并包围着他。此外,该气场还将自身植入他的属世气场,就是身体的气场,这二者便联结起来。属世的气场不断从身体流出来,不仅从人类流出,还从动物,甚至树木、果实、花朵,以及金属流出;这在世上是众所周知的。在灵界也一样;只是从那里的物体所流出的气场是属灵的。(善)灵人和天使所发出的气场属灵程度更深,因为他们拥有爱之情感,进而拥有内在的感知和思维。各种亲近或厌恶的感觉,以及所有结合或分离皆源于此。因此,在灵界,人同在与否就取决于这些气场。因为性格相似或和谐会带来同在和联结,而相异或不和谐则导致分离和不同在。因此,正是这些气场造成灵界的距离。有些人还意识到这些属灵气场在自然界所产生的效果。夫妻对彼此的倾向唯源于此。和谐一致的气场会将他们联结起来,对立、不和谐的气场则将他们分开。因为和谐的气场令人快乐、愉悦,而不和谐的气场则让人不舒服、不愉快。

天使能清楚感知这些气场,我从他们那里听说,人里面的每一个元素,无论内外,都会自我更新;它通过溶解和修复自我更新,这就是不断流出的气场的源头。他们还说,这气场集中在人的背部和胸部,不过,在背部的稀薄些,在胸部的密集些;胸部周围的气场与呼吸结合。这就是为何性情不同、感情不和的夫妻躺在床上时彼此背对背;相反,性情和感情融洽的夫妻则转向彼此。

他们又说,由于气场从人的每一部分发出,并不断在他周围大量扩散,所以这些气场不仅从外,还从内将夫妻二人联结或分开。他们声称,这就是婚姻之爱的所有差异和变化的根源。最后,天使说,被温柔爱着的妻子所发出的爱之气场在天上被感知为甜美的芳香,远远比世上的新婚丈夫在婚礼后最初日子里所感知到的更令人愉悦。此处所主张的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即:妻子通过她的爱所发出的生命气场而与丈夫联结。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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