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69

169.⑾妻子出于其

169.⑾妻子出于其爱不断思想丈夫对她的倾向,怀有与他联结的意图;而男人则不然。这和前面的解释(160节)是一致的,即:就妻子而言,与男人联结的倾向是恒久不变的;但就男人而言,这种倾向是变化无常的。由此可知,妻子不断思想丈夫对自己的倾向,怀有与他联结的意图。诚然,妻子对丈夫的想法会因她料理家务事而被打断,但它仍存留在其爱的情感中;并且对女人来说,这种情感不像在男人身上那样与其想法分离。不过,我所报告的这些事都是她们告诉我的,读者可参看后面几章末尾关于坐在玫瑰园里的七个妻子们的两个记事(293和294节)。

圣爱与圣智 #406

406.(9)经过这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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