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69

169.⑾妻子出于其

169.⑾妻子出于其爱不断思想丈夫对她的倾向,怀有与他联结的意图;而男人则不然。这和前面的解释(160节)是一致的,即:就妻子而言,与男人联结的倾向是恒久不变的;但就男人而言,这种倾向是变化无常的。由此可知,妻子不断思想丈夫对自己的倾向,怀有与他联结的意图。诚然,妻子对丈夫的想法会因她料理家务事而被打断,但它仍存留在其爱的情感中;并且对女人来说,这种情感不像在男人身上那样与其想法分离。不过,我所报告的这些事都是她们告诉我的,读者可参看后面几章末尾关于坐在玫瑰园里的七个妻子们的两个记事(293和294节)。

圣爱与圣智 #387

387.人的心智就是

387.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灵就是这个人,因为心智是指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在脑里面存在于它们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们的衍生成分中。因此,就其形式而言,它们就是人的一切事物。正因如此,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驱使身体及其所有组成部分。身体不是在做心智所思想和意愿的任何事吗?心智不是在竖起耳朵倾听,指挥眼睛观看,摇动舌唇说话,驱使手和手指做它想做的任何事,驱使脚走到它想去的任何地方吗?那么,身体不是顺从心智的工具,又是什么呢?若非心智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身体能是这样一个工具吗?认为身体顺从,仅仅因为心智是如此意愿的,这合乎理性吗?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必是两个,一个在上,一个在下,一个发令,一个听从。由于这根本不合乎理性,所以可推知,人的生命在脑里面存在于它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如前所述(365节);此外,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每个部分中(366节);通过这些最初成分,生命从每个部分存在于整体中,从整体存在于每个部分中(367节)。前面的章节已经说明,心智的一切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而意愿和理解力是从主接受爱和智慧的容器,爱和智慧这两者则构成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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