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2.⑹这种联结从婚姻最初的日子起就逐渐进行,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它会变得越来越深入,直到永远。婚姻最初的热并不产生联结,因为它源于两性情爱,这爱是属身体的,并由此影响灵。凡出于身体而在灵里的,都不会长久;但出于灵而在身体里的爱则可持久。属于灵并从灵进入身体的爱情,连同友谊和相互信任被注入夫妻的灵魂和心智。当这二者(即友谊和相互信任)与婚姻最初的爱结合在一起时,这爱就变成了婚姻之爱,并打开夫妻的心扉,将爱情的甜蜜注入他们。这一过程会随着友谊和信任被添加到原初之爱中而越来越深入,并且这原初之爱会融入这种友谊和信任,而这种友谊和信任也会融入这原初之爱。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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