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61

161.⑸妻子照她的

161.⑸妻子照她的爱将这种联结赋予男人,这男人则照他的智慧接受它。妻子赋予爱、因而赋予联结在她的丈夫里面,这个观念如今向男人隐藏。事实上,妻子们普遍否认它。原因在于,她们说服男人相信,唯独男人去爱,而她们自己接受这爱;或男人是爱的形式,而她们自己是顺从的形式。当丈夫信以为真时,妻子心里甚至沾沾自喜。妻子说服丈夫相信这一点的原因有很多,全都与妻子们小心谨慎的天性有关(对此,容后再述,尤其有关夫妻冷淡、分居和离婚的原因那一章,即第11章)。之所以说正是妻子赋予或注入爱在丈夫里面,是因为男人里面没有一丁点婚姻之爱,甚至没有一丁点两性情爱,这爱只在妻子和女人里面。在灵界,这一事实活生生地被展示给我。

有一次在灵界谈论这个话题时,被妻子说服的男人们坚持认为是他们在爱,而不是他们的妻子,他们的妻子只是从他们那里接受爱。为解决关于这个奥秘的争论,所有女人,包括妻子们,都从男人那里被撤走了,同时她们当中的两性情爱的气场也被清除了。当这一切被清除后,男人们陷入一种完全陌生并且未曾经历过的状态;他们对此怨声载道。就在他们处于这种状态时,女人们被带回来了,妻子们也被带到她们的丈夫面前。女人和妻子们都对他们柔情细语,但男人们对她们的甜言蜜语反应冷淡,并转过身去,彼此说:“这一切是什么?这些女人是什么东西?”当其中一些女人说自己是他们的妻子时,他们回应说:“妻子是什么东西?我们不认识你们。”然而,当妻子们因其丈夫的冷漠无情开始感觉受到伤害,有的甚至开始抽泣时,原先从男人那里被取走的对女性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气场便恢复了;然后男人们立刻回到先前的状态;热爱婚姻者和热爱女性者都回到各自的状态。这样男人们就确信,没有一丁点婚姻之爱,甚至没有一丁点两性情爱居于男人中间,这爱只在妻子和女人当中。然而,此事过后,妻子们出于自己的谨慎,又诱使男人们相信爱居于他们当中,并且它的某些火花能从他们传到妻子那里。

在此援引这次经历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妻子是爱的形式,丈夫是爱的接受者。男人照他们所拥有的智慧,尤其是基于宗教信仰的智慧,即要独独爱自己的妻子而接受爱。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当爱情唯独指向自己的妻子时,它是集中的;它也是高尚的,故保持强劲、稳固和持久。否则,它就会如同从粮仓里取出麦子扔给狗吃,致使家里发生饥荒。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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