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0.⑷就妻子而言,与男人联结的倾向是恒久不变的;但就男人而言,这种倾向则是变化无常的。原因在于,爱不能不去爱和联结,以便反过来被爱。它的本质和生命不是别的。女人生来是爱的形式,而男人(女人为了反过来被爱而与其联结)是接受的形式。此外,爱是不断作工的;它就像热、烈焰和火,若不作工就会熄灭。正因如此,就妻子而言,与男人联结的倾向是恒久不变的。而男人对他的妻子却没有类似的倾向,因为男人不是爱的形式,只是爱的接受者。他的接受状态照着忧虑的干扰、心智因种种原因在热与不热之间的摇摆,以及身体力量的强弱而来来去去。由于这些因素并非恒定不变,也没有规律性,故可知,对男人来说,朝向这种联结的倾向是变化无常的。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