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8.⑵婚姻之爱将两个灵魂,因而两个心智联结为一体。每个人都是由灵魂、心智和身体构成的。灵魂是至内层,故在起源上是属天的;心智是中间层,故在起源上是属灵的;身体是最表层,故在起源上是属世的。在起源上属天或属灵的事物不在真实的空间内,只在空间的表象中。此外,这在世上也是众所周知的;这就是为何我们说,维度或地方不是属灵事物的属性。由于空间仅仅是一种表象,所以远和近也只是一种表象。在灵界,远和近的表象取决于爱的相似性、关系和亲密度,如我在我的书中经常对灵界进行调查并证明的那样。
在此提及这一点,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人的灵魂和心智不像身体那样在空间中,因为就像刚才说的,它们在起源上是属天、属灵的。它们因不在空间中,故能联结如同一体,尽管同时身体没有被如此联结。彼此恩爱的夫妻尤其如此。不过,由于女人出自男人,而他们的联结是一种重新联结,故凭理性可以看出,这不是联结为一体,而是一种附着;这种附着会照着他们的爱情而越来越亲密和接近,在享有婚姻真爱的人身上近乎接触。这种附着可被称为属灵的同居,属灵的同居只可能存在于彼此温柔相爱的夫妻当中,无论他们在身体上何等遥远。即便在尘世,证明这一点的经验也比比皆是。由此明显可知,婚姻之爱将两个灵魂和心智联结为一体。
3.19属于属世心智的三个层级的一切都包含在通过身体动作所完成的行为中
277.这一部分所阐述的层级的知识能使我们揭开以下奥秘:心智,也就是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都存在于他的动作或行为中,被包含在其中,几乎就像可见和不可见的成分在种子、果实或蛋中一样。动作或行为本身看上去如同它们外表上所显现的那样;然而,它们的内在里面却有无数成分;如整个身体的运动纤维的合力,以及激发并支配这些力的一切心智成分,都具有三个层级,如前所示。由于心智的一切都存在于动作或行为中,所以构成第一个层级的意愿的一切,也就是人的一切爱之情感;构成第二个层级的理解力的一切,也就是来自他的感知的一切思维;以及构成第三个层级的记忆的一切,也就是取自记忆、最接近于言语的一切思维观念,也存在于动作或行为中。当这些东西都被导入一个行动过程时,它们就会产生行为,尽管表面上看,在先成分是不可见的,然而它们确实存在于其中。最外或最低层级是在先层级的复合物、容器和基础(可参看209-216节);高度层级以其完全和能力存在于其最终层级中(217-2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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