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55

155.⒀贞洁不适用

155.⒀贞洁不适用于那些发誓永远独身而放弃婚姻之人,除非对真正婚姻生活的热爱仍存留在他们里面。贞洁之所以不适用于这些人,是因为发誓永远独身后,他们就抛弃了婚姻之爱,而贞洁只适用于婚姻之爱。还因为,创造和出生会引入性倾向,当这种性倾向被克制和压抑时,就不可避免地转化为温暖,有时转化为灼热,从身体上升到灵的层面,攻击它,有时玷污它。还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以这种方式被玷污的灵有可能玷污宗教观念,将其从内层,就是它们居于圣洁之处,驱逐到外层,就是它们变成纯粹的外在言行之处。所以,主规定,这种独身主义只存在于那些进行外在敬拜,也就是没有靠近主或阅读圣言的人当中。对这种人来说,独身的承诺和贞洁的誓言不会危及永生,不像那些进行内在敬拜的人。再加上有许多人并非自愿进入这种生活状态,有些人在自主运用理性之前就过上这种生活,有些人由于种种原因远离世界而过上这种生活。

在那些为了使自己的心思远离世俗,以便自由敬拜神而选择这种生活状态的人当中,只有那些以前曾怀有对真正婚姻生活的热爱,或后来获得并持守这爱的人才是贞洁的,因为贞洁只适用于对这种生活的热爱。也正因如此,死后,在修道院生活的所有人最终都从自己的誓言被释放出来,得到自由,以便他们能照着内心的祈祷和爱的渴望选择或独身或婚姻的生活。那些热爱敬拜的属灵事物之人若此时选择婚姻生活,就会在天堂结婚;而那些选择独身生活的人则被送往同类那里,这些人住在天堂的边缘。

我曾问天使,那些专注于虔诚、献身神性敬拜,从而远离这个世界的欺骗和肉体情欲,并为此发誓永保童贞的修女,是否被接入天堂,在那里照自己的信仰成为最先蒙福者。天使回答说:“她们的确被接入天堂,但她们感受到那里婚姻之爱的气场后就感到沮丧、焦虑;于是便离开,被放了出去;有些是自愿离开的,有些是请求允许离开的,有些是被命令离开的。一旦她们到了天堂的外围,就有一条路向她们打开;这路通向她们在世时过着类似生活的同伴那里。这令她们感到愉快,而不是忧伤,并且她们彼此快乐。”


最后的审判(续) #74

74.凡承认一位神,

74.凡承认一位神,宇宙创造者的人都拥有神是一个人的概念。他们声称,关于神,没有人能拥有其它任何概念。当听说许多人认为神是一小缕云时,他们询问这些人在哪里,被告知这些人就在基督徒当中,他们说这不可能。不过,他们得到的答复是,基督徒之所以有这种观念,是因为在圣言中,神被称为灵(约翰福音4:24);他们认为灵仅仅像一缕小小的云,不知道每个灵人和每位天使都是一个人。然而,当检查他们,以查明他们的属灵概念是否与他们的属世概念相似时,结果发现,他们与那些内在承认主为天地之神的人并不相同,也就是说,后者所拥有的属灵概念不同于他们所拥有的。我听一个基督教长老说,没有人能拥有一个神性人身的概念。我看见他被带到各种各样的外邦人那里,依次走向那些越来越内在的人;这些人又把他带到他们的天堂,最后带到一个基督天堂。每走一步,他们对神的内在感知都传给他;他发觉,他们都认为神是一个人,这等于拥有一个神性人身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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