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5.⒀贞洁不适用于那些发誓永远独身而放弃婚姻之人,除非对真正婚姻生活的热爱仍存留在他们里面。贞洁之所以不适用于这些人,是因为发誓永远独身后,他们就抛弃了婚姻之爱,而贞洁只适用于婚姻之爱。还因为,创造和出生会引入性倾向,当这种性倾向被克制和压抑时,就不可避免地转化为温暖,有时转化为灼热,从身体上升到灵的层面,攻击它,有时玷污它。还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以这种方式被玷污的灵有可能玷污宗教观念,将其从内层,就是它们居于圣洁之处,驱逐到外层,就是它们变成纯粹的外在言行之处。所以,主规定,这种独身主义只存在于那些进行外在敬拜,也就是没有靠近主或阅读圣言的人当中。对这种人来说,独身的承诺和贞洁的誓言不会危及永生,不像那些进行内在敬拜的人。再加上有许多人并非自愿进入这种生活状态,有些人在自主运用理性之前就过上这种生活,有些人由于种种原因远离世界而过上这种生活。
在那些为了使自己的心思远离世俗,以便自由敬拜神而选择这种生活状态的人当中,只有那些以前曾怀有对真正婚姻生活的热爱,或后来获得并持守这爱的人才是贞洁的,因为贞洁只适用于对这种生活的热爱。也正因如此,死后,在修道院生活的所有人最终都从自己的誓言被释放出来,得到自由,以便他们能照着内心的祈祷和爱的渴望选择或独身或婚姻的生活。那些热爱敬拜的属灵事物之人若此时选择婚姻生活,就会在天堂结婚;而那些选择独身生活的人则被送往同类那里,这些人住在天堂的边缘。
我曾问天使,那些专注于虔诚、献身神性敬拜,从而远离这个世界的欺骗和肉体情欲,并为此发誓永保童贞的修女,是否被接入天堂,在那里照自己的信仰成为最先蒙福者。天使回答说:“她们的确被接入天堂,但她们感受到那里婚姻之爱的气场后就感到沮丧、焦虑;于是便离开,被放了出去;有些是自愿离开的,有些是请求允许离开的,有些是被命令离开的。一旦她们到了天堂的外围,就有一条路向她们打开;这路通向她们在世时过着类似生活的同伴那里。这令她们感到愉快,而不是忧伤,并且她们彼此快乐。”
400.(2)爱或意愿朝着人类形式和构成该形式的一切成分而不断努力。这一点从心与意愿的对应关系明显可知。因为众所周知,身体的一切都是在子宫里,通过来自脑的纤维和来自心的血管形成的,所有器官和内脏的结构都是由两者构成的。由此明显可知,人的一切都是由意愿的生命,也就是爱,由它在脑里面的最初成分通过纤维产生的;身体的一切都是由心脏通过动静脉产生的。由此很清楚地看出,生命(就是爱和由此而来的意愿)朝着人类形式而不断努力。人类形式是由人里面的一切成分构成的,由此可知,爱或意愿就处于形成这一切成分的不断倾向和努力之中。它具有朝向人类形式的倾向和努力,是因为神是一位人,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构成祂的生命,生命的一切都来自祂。谁都能看出,除非正是人的生命,在本身不是生命的东西里面进行运作,否则,凡存在于人里面的东西都不可能形成,人里面有数百万的组成部分构成一体,并一致渴望产生它们所源于的生命的一个形像,以便人可以成为那生命的一个容器和居所。由此可见,爱和出于爱的意愿,以及出于意愿的心,都朝着人类形式而不断努力。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