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53

153.⑾贞洁不适用

153.⑾贞洁不适用于那些唯因种种外在理由弃绝通奸之人。许多人以为,只要在身体层面弃绝淫行就是贞洁;而事实上,这并非贞洁,除非同时灵里也有这种节制。正是人的灵(此处的灵是指心智的情感与思维)构成贞洁或不贞洁,贞洁或不贞洁是由于灵而存在于身体中,因为身体完全就是心智或灵的样子。由此可知,那些只在身体层面,而未在灵里弃绝淫行的人,和那些由于身体原因而在灵里弃绝淫行的人,都不是贞洁的。有很多因素会促使一个人在身体层面,或由于身体原因而在灵里弃绝淫行;然而,人若不出于灵而在身体层面弃绝它们,仍是不贞洁的。因为主说:

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通奸了。(马太福音5:28

我们无法列举仅在身体层面弃绝淫行的因素,因为这些因素照着婚姻和身体的状态而各异。例如,有些人弃绝淫行是因为害怕法律及其制裁;有的害怕名声扫地,进而丧失荣誉;有的害怕由此染上性病;有的害怕家中妻子吵闹,从而不得安宁;有的害怕遭到丈夫或亲戚的报复;有的害怕被仆人殴打。还有些人是因为太穷,或太吝啬,或由疾病、自虐、年龄所导致的疲软,或性无能。其中有些人因不能或不敢在身体层面犯通奸,便在灵里谴责它们,甚至在道德上反对它们,赞成婚姻。但是,若他们在灵里不憎恶通奸,并且他们的灵也不是以宗教信仰为动机,仍旧是通奸者。因为他们虽然没有在身体层面犯通奸,却在灵里犯下了;因此死后成为灵时,他们会公开支持通奸。由此可见,即便恶人也能避通奸如有害,但除了基督徒外,没有人能避之如罪。综上所述,足以证实:贞洁不适用于那些唯因种种外在理由弃绝淫行之人。


圣爱与圣智 #407

407.事实就是如此

407.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可通过心与肺的结合从经验上得到证实,因为意愿与心并理解力与肺之间的对应关系乃是这样:爱与理解力的属灵互动方式,跟心与肺的属世互动方式是一样的。因此,上述观察资料可见于心与肺,如同可见于呈现在眼前的一个形像。只要心与肺不一起运作,人就没有任何生命的感觉或生命的活力,这一点从子宫内的胎儿或婴孩和它出生后的状态明显可知。只要人还是个胎儿,也就是还在子宫里,肺就是关闭的。所以,他没有任何感觉,也没有任何行动。他的感觉器官是关闭的,手脚也受到束缚。但出生后肺就打开,并且随着它们打开,人开始去感觉和行动。肺由心脏所输入的血液打开。

没有心肺的合作,人既没有生命的感觉,也没有生命的活力,这一点从昏厥的情形明显看出来。在昏厥期间,只有心脏起作用,肺脏不起作用,因为这时呼吸停止了。众所周知,在这种情况下,人既没有任何感觉,也不能进行任何行动。人在窒息时也是如此,无论是被水窒息,还是被阻塞喉部、关闭呼吸道的任何东西窒息。人们知道,这时,人看上去就像死了一样,没有感觉,也不能行动;然而,从心脏的角度来说,他还活着。因为一旦清除肺部阻塞物,他就会恢复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诚然,在此期间,血液仍通过肺脏循环,却是通过肺动脉和肺静脉,而不是通过支气管动脉和支气管静脉循环的;而赋予人呼吸能力的,正是后者。爱进入理解力的流注也是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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