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3.⑾贞洁不适用于那些唯因种种外在理由弃绝通奸之人。许多人以为,只要在身体层面弃绝淫行就是贞洁;而事实上,这并非贞洁,除非同时灵里也有这种节制。正是人的灵(此处的灵是指心智的情感与思维)构成贞洁或不贞洁,贞洁或不贞洁是由于灵而存在于身体中,因为身体完全就是心智或灵的样子。由此可知,那些只在身体层面,而未在灵里弃绝淫行的人,和那些由于身体原因而在灵里弃绝淫行的人,都不是贞洁的。有很多因素会促使一个人在身体层面,或由于身体原因而在灵里弃绝淫行;然而,人若不出于灵而在身体层面弃绝它们,仍是不贞洁的。因为主说:
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通奸了。(马太福音5:28)
我们无法列举仅在身体层面弃绝淫行的因素,因为这些因素照着婚姻和身体的状态而各异。例如,有些人弃绝淫行是因为害怕法律及其制裁;有的害怕名声扫地,进而丧失荣誉;有的害怕由此染上性病;有的害怕家中妻子吵闹,从而不得安宁;有的害怕遭到丈夫或亲戚的报复;有的害怕被仆人殴打。还有些人是因为太穷,或太吝啬,或由疾病、自虐、年龄所导致的疲软,或性无能。其中有些人因不能或不敢在身体层面犯通奸,便在灵里谴责它们,甚至在道德上反对它们,赞成婚姻。但是,若他们在灵里不憎恶通奸,并且他们的灵也不是以宗教信仰为动机,仍旧是通奸者。因为他们虽然没有在身体层面犯通奸,却在灵里犯下了;因此死后成为灵时,他们会公开支持通奸。由此可见,即便恶人也能避通奸如有害,但除了基督徒外,没有人能避之如罪。综上所述,足以证实:贞洁不适用于那些唯因种种外在理由弃绝淫行之人。
350.有些人将某些可见事物归因于自然界是情有可原的。原因有二:其一,他们根本不知道主所在的天堂太阳和由此而来的流注,也不知道灵界及其状态,甚至不知道它与人类同在。所以,他们不能不认为属灵之物是更纯粹的属世之物,因而认为天使要么在以太或平流层中,要么在星星里面;而魔鬼是人的邪恶,倘若真的存在,要么在空气中,要么在地的深处;还认为,死后,人的灵魂要么在地中心,要么在某个不确定的地方,直到审判之日;以及他们因对灵界及其太阳的无知而被自己的幻想说服相信的其它类似的事。
其二,他们无法知道神性如何能产生出现在地上的一切事物,地上不仅有好的事物,也有坏的事物;他们害怕确认这个观念,唯恐将坏的事物也归于神,对神形成物质性的概念,并将神与自然界合为一体,从而混淆这两者。鉴于这两个原因,那些以为自然界通过自创造时就被植入她的能力而产生可见事物的人,是值得原谅的。
然而,那些因确认支持自然而使自己成为无神论者的人,是不可原谅的,因为他们本可以确认支持神性。无知的确值得原谅,但并不能除去已确认的虚假;因为这虚假与邪恶,因而与地狱绑在了一起。因此,那些确认支持自然,甚至到了将神性与自然界分离的地步之人,认为什么都不算罪,因为一切罪都反对神性,而他们已经将这神性分离出去,并弃绝之;那些在灵里认为什么都不算罪的人,死后成为灵人时,因受地狱奴役而照着他们所放纵的欲望冲进令人发指的罪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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