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52

152.⑽贞洁不适用

152.⑽贞洁不适用于那些不认为通奸是违背宗教信仰的罪恶之人,更不适用于那些不认为通奸对社会有害之人。贞洁之所以不适用于前者,是因为他们不知何为贞洁,甚至不知还有贞洁这回事。贞洁是婚姻的属性,如前面对第1个要点的解读。但是,凡不认为通奸是违背宗教信仰的罪恶之人,对待婚姻也是不贞洁的;而事实上,对夫妻来说,正是宗教信仰使他们贞洁。因此,在这些人看来,没有什么东西是贞洁的,和他们谈论贞洁是枉然。这类人是确定通奸者(confirmed adulterers)。另一方面,比起前者,那些不认为通奸有害社会之人,更不知贞洁为何物,甚至更不知贞洁的存在;因为他们是有意通奸者(purposeful adulterers)。他们即便声称通奸比婚姻更不贞洁,也只是嘴上说说,并非发自内心;因为对他们来说,婚姻是冷淡的;那些出于这种冷淡谈论贞洁之热的人,对婚姻之爱的贞洁之热没有任何概念。在本书第二部分有关通奸者的疯狂那一章我们会看到他们的秉性,以及思想观念、因而言语内在的性质。

圣爱与圣智 #400

400.(2)爱或意

400.(2)爱或意愿朝着人类形式和构成该形式的一切成分而不断努力。这一点从心与意愿的对应关系明显可知。因为众所周知,身体的一切都是在子宫里,通过来自脑的纤维和来自心的血管形成的,所有器官和内脏的结构都是由两者构成的。由此明显可知,人的一切都是由意愿的生命,也就是爱,由它在脑里面的最初成分通过纤维产生的;身体的一切都是由心脏通过动静脉产生的。由此很清楚地看出,生命(就是爱和由此而来的意愿)朝着人类形式而不断努力。人类形式是由人里面的一切成分构成的,由此可知,爱或意愿就处于形成这一切成分的不断倾向和努力之中。它具有朝向人类形式的倾向和努力,是因为神是一位人,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构成祂的生命,生命的一切都来自祂。谁都能看出,除非正是人的生命,在本身不是生命的东西里面进行运作,否则,凡存在于人里面的东西都不可能形成,人里面有数百万的组成部分构成一体,并一致渴望产生它们所源于的生命的一个形像,以便人可以成为那生命的一个容器和居所。由此可见,爱和出于爱的意愿,以及出于意愿的心,都朝着人类形式而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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