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51

151.⑼贞洁不适用

151.⑼贞洁不适用于天生的阉人或被阉之人。生为阉人者尤指那些生来就缺失爱的最表层之人。由于这时最初和中间层没有止于其上的一个根基,所以它们无法出现。即便它们出现,这些人也没兴趣区分贞洁和不贞洁。贞洁也好,不贞洁也好,他们都无所谓。不过,这类人也有很多种。被阉者和生为阉人者几乎差不多。但由于被阉者既是男人也是女人,所以他们必视婚姻之爱为幻想,视其快乐为童话故事。即便他们有这类倾向,这倾向也会变得中性,也就是说,既不是贞洁,也不是不贞洁。既是中性的,它就不能被归到这一类或那一类中。

圣爱与圣智 #406

406.(9)经过这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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