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51

151.⑼贞洁不适用

151.⑼贞洁不适用于天生的阉人或被阉之人。生为阉人者尤指那些生来就缺失爱的最表层之人。由于这时最初和中间层没有止于其上的一个根基,所以它们无法出现。即便它们出现,这些人也没兴趣区分贞洁和不贞洁。贞洁也好,不贞洁也好,他们都无所谓。不过,这类人也有很多种。被阉者和生为阉人者几乎差不多。但由于被阉者既是男人也是女人,所以他们必视婚姻之爱为幻想,视其快乐为童话故事。即便他们有这类倾向,这倾向也会变得中性,也就是说,既不是贞洁,也不是不贞洁。既是中性的,它就不能被归到这一类或那一类中。

圣爱与圣智 #387

387.人的心智就是

387.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灵就是这个人,因为心智是指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在脑里面存在于它们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们的衍生成分中。因此,就其形式而言,它们就是人的一切事物。正因如此,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驱使身体及其所有组成部分。身体不是在做心智所思想和意愿的任何事吗?心智不是在竖起耳朵倾听,指挥眼睛观看,摇动舌唇说话,驱使手和手指做它想做的任何事,驱使脚走到它想去的任何地方吗?那么,身体不是顺从心智的工具,又是什么呢?若非心智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身体能是这样一个工具吗?认为身体顺从,仅仅因为心智是如此意愿的,这合乎理性吗?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必是两个,一个在上,一个在下,一个发令,一个听从。由于这根本不合乎理性,所以可推知,人的生命在脑里面存在于它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如前所述(365节);此外,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每个部分中(366节);通过这些最初成分,生命从每个部分存在于整体中,从整体存在于每个部分中(367节)。前面的章节已经说明,心智的一切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而意愿和理解力是从主接受爱和智慧的容器,爱和智慧这两者则构成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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