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44

144.⑸婚姻真爱的

144.⑸婚姻真爱的一切快乐,甚至最表层的快乐,都是贞洁的。这从前面的解释可推知,即“真正的婚姻之爱是贞洁本身,快乐则构成它的生命”。前面提到,婚姻之爱的快乐上升并进入天堂,全程贯穿天上的天使所体验的天堂之爱的喜乐;还提到它们如何与天使的婚姻之爱的快乐结合。此外,我从天使那里听说,当这些快乐从地上的贞洁伴侣那里上升时,天使发觉它们在自己里面得到升华,变得丰满。一些不贞洁的旁观者询问这快乐是否包括最表层的快乐,天使点头表示同意,并悄声说:“这还用问吗?它们岂不是婚姻之爱的快乐最完全的表达?”这爱之快乐的源头和性质可见于69节,以及记事,尤其是下文中的记事。

圣爱与圣智 #34

1.9神性之爱属于神

1.9神性之爱属于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神性之爱

34.神-人里面的神性存在和神性显现是有区别的一体(参看14—16节)。由于神性存在是神性之爱,神性显现是神性智慧,所以这些同样是有区别的一体。之所以说它们是有区别的一体,是因为爱与智慧是两种不同的事物,却又如此结合,以致爱属于智慧,智慧属于爱。因为爱在智慧中存在,智慧在爱中显现。此外,由于智慧从爱中获得其显现(参看15节),所以神性智慧也是存在。由此可知,爱与智慧合起来时是神性存在,区分开时爱被称为神性存在,智慧被称为神性显现。这就是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天使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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