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3.⑷真正的婚姻之爱是贞洁本身。原因在于:
①它出自主,并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婚姻。
②它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那里降下来的。
③正如人里面的教会是属灵的,它也是属灵的。
④它是最根本的爱,也是一切属天、属灵之爱的首领。
⑤它是孕育人类和由此而来的天使天堂的合法苗床。
⑥因此,它也存在于天上的天使当中,天使由此生出属灵的后代,也就是爱和智慧。
⑦它的功用因而远远胜过创造的所有其它功用。
由此可知,从它的起源和本质来看,真正的婚姻之爱如此纯洁和神圣,以至于可被称为纯洁和神圣本身,因而就是贞洁本身。然而,它在世人,甚至天使当中都不是绝对纯洁的,这一点可见于146节(下文对第6个要点的解读)。
387.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灵就是这个人,因为心智是指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在脑里面存在于它们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们的衍生成分中。因此,就其形式而言,它们就是人的一切事物。正因如此,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驱使身体及其所有组成部分。身体不是在做心智所思想和意愿的任何事吗?心智不是在竖起耳朵倾听,指挥眼睛观看,摇动舌唇说话,驱使手和手指做它想做的任何事,驱使脚走到它想去的任何地方吗?那么,身体不是顺从心智的工具,又是什么呢?若非心智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身体能是这样一个工具吗?认为身体顺从,仅仅因为心智是如此意愿的,这合乎理性吗?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必是两个,一个在上,一个在下,一个发令,一个听从。由于这根本不合乎理性,所以可推知,人的生命在脑里面存在于它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如前所述(365节);此外,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每个部分中(366节);通过这些最初成分,生命从每个部分存在于整体中,从整体存在于每个部分中(367节)。前面的章节已经说明,心智的一切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而意愿和理解力是从主接受爱和智慧的容器,爱和智慧这两者则构成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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