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38

第7章 贞洁和不贞

第7章 贞洁和不贞洁

138.在此之所以讨论贞洁和不贞洁,是因为我仍在详细阐述婚姻之爱的门槛处,除非在某种程度上看到它的反面,也就是不贞洁,否则,只能隐约模糊地了解婚姻之爱的详情;当把贞洁与不贞洁放在一起描述时,这可在一定程度或阴影中看出来。事实上,贞洁无非是将不贞洁从贞洁中剔除,故现在论述贞洁和不贞洁。与贞洁完全对立的不贞洁将在本书第二部分予以论述,这一部分的标题是“出于淫乱之爱的疯狂快感”,该部分全面描述了它及其种类。与此同时,我将按以下顺序清楚阐明何为贞洁,何为不贞洁,以及它们适用于谁:

⑴贞洁和不贞洁仅适用于婚姻和涉及婚姻的事。

⑵贞洁只适用于一夫一妻的婚姻,或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婚姻。

⑶唯有基督徒的婚姻才是贞洁的。

⑷真正的婚姻之爱是贞洁本身。

⑸婚姻真爱的一切快乐,甚至最表层的快乐,都是贞洁的。

⑹对那些通过主变得属灵之人而言,婚姻之爱会越来越纯净,变得贞洁。

⑺只有出于宗教信仰彻底弃绝淫行,才能实现婚姻的贞洁。

⑻贞洁不适用于小孩、男孩和女孩,也不适用于尚未感受到内心萌动的两性情爱的少男少女。

⑼贞洁不适用于天生的阉人或被阉之人。

⑽贞洁不适用于那些不认为通奸是违背宗教信仰的罪恶之人,更不适用于那些不认为通奸对社会有害之人。

⑾贞洁不适用于那些唯因种种外在理由弃绝通奸之人。

⑿贞洁不适用于那些认为婚姻是不贞洁之人。

⒀贞洁不适用于那些发誓永远独身而放弃婚姻之人,除非对真正婚姻生活的热爱仍存留在他们里面。

⒁婚姻状态好于独身状态。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圣爱与圣智 #136

136.众所周知,意

136.众所周知,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支配身体,因为凡理解力所思考的,嘴里就说出来;凡意愿所意愿的,身体就行出来。由此明显可知,身体是对应于理解力和意愿的一种形式。由于形式也论及理解力和意愿,故显而易见,身体的形式是对应于理解力和意愿的形式。不过,此处不是描述各自形式的性质的地方;只能说,每种形式里面都有无数元素;两边的无数元素都行如一体,因为它们相互对应。正因如此,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支配身体,因而完全就像自己支配自己。由此可知,心智的内层与身体的内层行如一体,心智的外层与身体的外层行如一体。等到论述生命层级时,我们会进一步详述心智的内层和身体的内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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