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5.此后,他们拿起那张纸,宣读了第三个题目,即生命树和善恶知识树,以及吃它们是什么意思?他们一致要求坐在东边的人阐述这个奥秘,因为它需要更深刻的理解。而东边的人享有火焰般的光芒,即出于爱的智慧,也就是有这两棵树的伊甸园所指的智慧。于是,东边的人回应说:“我们会进行说明。不过,由于人无法从自己获得任何事物,所接受的一切皆来自主,所以我们会从主来说明,但仍貌似凭我们自己从自己来说明。”他们接着说:“树表示人,它的果实表示生命的良善。因此,生命树是指人靠神活着,或神住在人里面。由于爱与智慧,仁与信,或良善与真理构成人里面来自神的生命,所以生命树就表示这些事物,人凭它们享有永生。在启示录(2:7;22:2, 14),被赐给人吃的生命树具有同样的含义。
善恶知识树表示相信凭自己而非神活着的人;因而表示相信人里面的爱与智慧,仁与信,或良善与真理属于他自己,而非神的人;之所以有如此的信仰,是因为,就一切样式和表象而言,他的所思所愿所言所行皆貌似出于他自己。人出于这种信仰确信,神已将祂自己植入他,或将自己的神性注入他,因此那蛇才说:
神知道,你们吃那树的果子之日,眼睛就开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创世记3:5)
吃这两棵树表示接受并变成自己的:吃生命树表示接受永生,吃善恶知识树表示接受地狱的刑罚。这也是为何亚当及其妻子,连同那蛇一起受到诅咒的原因。那蛇表示爱自己并以自我聪明为骄傲的魔鬼。这爱就是善恶知识树的主人,凡由于这爱而骄傲的人就是这种树。所以,那些以为亚当凭自己而有智慧和行善,并且这是他的初始状态的人,正在铸成大错。事实上,亚当自己就是因这种信仰而受诅的;因为这是吃善恶知识树所表示的。就是在此时,他从其初始状态堕落了;亚当正是由于这种初始状态才认为他有智慧并行善,凭的是神,根本不是他自己;因为这是吃生命树所表示的。当主在世时,唯有祂凭自己而有智慧,凭自己行善,因为自出生时神性本身就在祂里面,是祂的。所以,祂凭自己的能力成为救世主和救主。”
他们从这两方面得出以下结论:生命树、善恶知识树和吃它们表示:对人来说,生命就是拥有他里面的神,然后他便享有天堂和永生;而另一方面,对人来说,死亡则是被说服并确信,人里面的生命不是神,而是他自己;他由此招来地狱和永死,这就是诅咒。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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