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4.然后,北边的人开始表达自己的观点。他们声称,人生来没有任何知识,是为了他能接受各种知识。人若生来就有某种知识,就只能接受与生俱来的那种知识,无法再取得任何知识。他们用下面的比喻说明了这一点:“人刚生下来,好比没有播种过的土壤,但这土壤能接受各类种子,使之生长并结果。而动物好比早已播种过的土壤,这土壤满了青草和植被,除了已播入的种子外,不再接受其它种子。其它种子若播下,就会被窒息。正因如此,人需要很多年才能逐渐成熟,这段时期长到足以使他像土壤那样被耕种,可以说长出各样谷物、花木。而动物几年就长大,因为它不需要时间被耕种以产出任何事物,除了它与生俱来的东西外。”
西边的人接着发言说,人不像动物那样生来就有知识,但却有一种能力和倾向,即学习的能力和爱的倾向。人生来不但具有学习的能力,还具有理解并变得智慧的能力。而且,他生来还具有最完美的爱的倾向,不仅热爱自己和世俗的事物,还热爱神和天上的事物。所以,人因着父母的遗传而天生是一个器官,该器官起初仅凭外在感觉,而非内在感觉存活,以便他能逐渐变成人,先成为属世人,然后成为理性人,最终成为属灵人。若他生来就像动物那样具有各种知识和爱,这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与生俱来的知识和情感会限制发展,而与生俱来的能力和倾向则对它没有任何限制。因此,人能在知识、聪明和智慧上变得越来越完美,直到永远。”
南边的人接着他们的话说:“任何人都不可能从自己获得任何知识,必须从别人获得,因为他没有天生的知识。人因无法从自己获得任何知识,故也无法获得任何爱;没有知识,就没有爱。知识和爱是不可分割的伴侣,就像意愿与理解,或情感与思维,甚或本质与形式那样无法分割。因此,随着人从别人那里获得知识,爱便依附于它,如同一个伴侣。能使自己依附的普世之爱就是对认识、理解和变得智慧的爱。这是唯独人类才有、动物却没有的爱,这爱是从神流入的。
“我们赞同我们西边同伴的观点,即:人生来没有任何爱,因而也没有任何知识;他生来只有爱的倾向,因而有接受知识的能力,但不是从他自己,而是从其他人接受,确切地说,是通过其他人接受。之所以说‘通过其他人’,是因为其他人也不是从自己,而是从神那里接受知识。我们也同意我们北边同伴的观点,即:人刚出生时就像没有播种过的土壤;不过,一切种子,无论好坏,都能被种植其中。对此,我们要补充的是,动物生来就具有属世之爱,因而具有与这些爱相对应的各种知识;然而,它们的知识却不能使它们认识、思考并理解任何事物,或由此变得智慧,只是单纯地被自己的爱通过其知识所引领,就跟盲人被导盲犬引领穿过街道差不多,因为它们的理解力是瞎的。确切地说,它们就像梦游者,做它们靠盲目的知识所行的,而理解力还在沉睡。”
最后发言的是坐在东边的人,他们说:“我们接受我们弟兄所提出的观点,即:人并非从他自己,而是从其他人并通过其他人获得知识,好叫他明白并承认,神是他所认识并理解的一切,以及他的一切智慧的源头。只有这样,人才能被主孕育、生出并创造出来,变成祂的形像和样式。因为人变成主的形像,凭的是承认并相信,他已经接受并继续接受的一切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智慧与信仰之真理皆来自主,而非来自他自己。他变成主的样式,凭的是感觉这些事物在他自己里面,仿佛出于他自己。他有这种感觉是因为,他并非生来就具有各种知识,而是要获得它们,他所获得的一切在他看来仿佛出于他自己。主赋予人这种意识,是为了让他能成为一个人,而不是一个动物,因为他凭貌似靠自己意愿、思考、热爱、认识、理解并变得智慧的事实来接受各种知识,将其升华为聪明,并通过运用它们而将其转化为智慧。主就这样与人结合,并且此人也与主结合。若主没有规定人生在完全无知的状态,这些事都不会发生。”
说完这些话,大家都想根据刚才的讨论得出一个结论,于是便作出如下声明:“人生来没有任何知识,是为了能获得各种知识,并发展为聪明,再通过聪明发展为智慧。同样,他生来没有任何爱,是为了能通过聪明地运用各种知识获得各种爱,通过爱邻获得对主的爱,从而与主结合,凭此结合成为一个完全人并活到永远。”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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