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29

129.⑽教会来自主

129.⑽教会来自主,就在靠近祂并照祂诫命生活的人当中。如今,没有人否认,教会是主的,因是主的,故来自主。教会就在那些靠近主的人当中,这是因为,在基督教界,主的教会建立在圣言的基础上;圣言不仅来自主,而且还以它就是主的方式来自祂。在圣言中,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这也是主。这正是“道(圣言)与神同在,道就是神,是人生命的源头和光,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的意思。此外,教会在那些靠近主的人当中,这是因为它在那些信祂的人当中;这信就是:祂就是神,救主和救赎主,耶和华我们的义,是进入羊圈,即教会必经之门;祂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父与祂为一;以及祂亲自所教导的其它事。我再重申一次,若不靠近主,没有人能信这些事,因为就像祂所教导的,祂是天地之神。还有谁当被靠近?还有谁能被靠近?祂与那些照其诫命生活的人同在,因为结合只在这类人身上才有可能。祂说: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与他同住。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约翰福音14:21-24

爱就是结合,与主结合构成教会。


圣爱与圣智 #406

406.(9)经过这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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