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28

128.⑼圣言是结合

128.⑼圣言是结合的媒介,因为它来自主,因而就是主。圣言是主与人,并人与主用来结合的媒介,这是因为就其本质而言,圣言是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并与神性真理结合的神性良善。就其属天和属灵意义而言,这种结合就存在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中(参看《揭秘启示录》373483689881节)。由此可知,圣言是良善与真理的完美婚姻;由于圣言来自主,来自主之物也就是祂自己,故可知,当人阅读圣言,从中汲取真理时,主会另外赋予他良善。事实上,人看不见影响他的各种良善,因为他出于自己的理解力阅读圣言,理解力只会从中汲取属于它自己的东西,也就是真理。主将良善联结于这些真理,对此,理解力出于被启示时所流入的快乐而有所感觉。不过,这种内在情形只发生在那些以变得智慧为目的来阅读圣言的人身上;而那些想要从圣言学习纯正真理,并用这些真理形成自己里面的教会之人就有变得智慧的目的。相反,那些阅读圣言只是为了博学的荣耀之人,以及那些以为仅是阅读或聆听圣言就能产生信仰,并有助于得救,由此阅读圣言之人,则不会从主获得任何良善。因为后者的目的是想凭圣言中丝毫不含真理的纯粹话语来拯救自己;而前者的目的是想因博学而出名,这种目的不会与任何属灵良善结合,仅仅与出于世俗荣耀的属世快乐结合。圣言因是结合的媒介,故被称为旧约和新约,约表示结合。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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