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27

127.⑻但婚姻之爱

127.⑻但婚姻之爱、受精、生育、对幼儿的爱,以及发生在婚姻中并由婚姻引发的类似事件中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些问题对理解力来说太过深奥,以至于无法在它们上面投下一丝光明,除非首先了解对应关系。如果不揭示对应的概念,将其呈现在理解中,那么试图明白这一段所讲的内容是徒劳的,无论怎样解释它。至于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之间如何存在一个对应关系,这在《揭秘启示录》,以及《属天的奥秘》中有详细论证,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中论证得更详细。本书(326节)的记事也有相关内容。若不了解这种对应关系,我只能说几句对理解力来说似乎很模糊的话,即:婚姻之爱对应于对真正真理的情感,及其贞洁、纯粹和神圣;受精对应于真理的能力;子女的生育对应于真理的生育;对子女的爱对应于对真理与良善的守卫。由于在人里面,真理看似他自己的,主将良善联结于它,故显而易见,这些对应关系就在外在人或属世人和内在人或属灵人之间。不过,这些问题将在下文的记事中进一步被投以光明。

圣爱与圣智 #121

121.这些方位凭它

121.这些方位凭它们的起源,也就是显为太阳的主而是属灵的,所以根据这些方位来安排的天使和灵人的居所也是属灵的。它们之所以是属灵的,是因为天使和灵人照他们对来自主的爱与智慧的接受而拥有自己的居所。爱的层级较高者住在东方,爱的层级较低者住在西方;智慧的层级较高者住在南方,智慧的层级较低者住在北方。正因如此,在圣言中,“东方”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在相对意义上表示对祂的爱;“西方”表示对祂递减的爱;“南方”表示光明中的智慧;“北方”表示相对幽暗中的智慧;或与所论述之人的状态有关的类似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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