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26

126.⑺因此,天使

126.⑺因此,天使与世人的婚姻里并没有丈夫与主,以及妻子与教会的对应关系。这一点从刚才所述可推知;不过,必须补充的是,表面上看,好像真理在教会起主导作用,因为从时间上说,它首先到来。正是由于这种表象使得教会的领袖看重属于真理的信,而不看重属于良善的仁。同样,学者看重属于理解的思维,而不看重属于意愿的情感。因此,仁爱之良善和意愿之情感的性质好像被葬于坟墓,有些人甚至如掩埋死人那样把土扬在它们上面,免得它们复活。殊不知,在教会起主导作用的,正是仁之良善。那些尚未因确认唯信构成教会,唯思维构成人而关闭从天堂通向理解力的途径之人,都能睁大双眼看到这一点。事实上,仁之良善来自主;而对人来说,信之真理则貌似来自他,这二者产生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这就是主说“我在他们里面,他们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5:4,5)”的意思。由此明显可知,这结合就是教会。

圣爱与圣智 #286

286.神若不是一位

286.神若不是一位人,就无法创造宇宙及其万物,聪明人能从以下分析清楚明白这一点:他无法否认,神里面有爱和智慧,怜悯和仁慈,以及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为这些都来源于神。他既无法否认这一点,也就无法否认,神是一位人。这些品质无一能脱离人而存在,因为人是它们的主体,把它们与其主体分离,等于说它们不存在。想想智慧,把它置于人之外,它还是个东西吗?你能将它想象为某种空灵之物或燃烧之物吗?不能,除非你设想它在这些实体里面;若是这样思想,那么它必是在一个诸如人所拥有的那种形式中的智慧。它必须完全在人的形式中,智慧若在这个形式中,一个元素都不可能缺乏。总之,智慧的形式就是人;人因是智慧的形式,故也是爱、怜悯、仁慈、良善和真理的形式,因为这些与智慧构成一体。爱和智慧若不在某个形式中,是无法存在的(参看40-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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