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23

123.主将良善附着

123.主将良善附着并联结于人所获得的真理;原因在于人无法貌似凭自己取得良善,良善不为他所见。这是因为,良善不是光的产物,而是热的产物,热只能被感受到,而无法被看到。因此,人在其思维中看到真理时,鲜少反思从意愿之爱流入并赋予真理生命的良善。妻子也没有反思自己的良善,而是反思丈夫对她的倾向,这种倾向取决于丈夫的理解力朝向智慧的提升。妻子在丈夫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将她从主所得来的良善附着上去。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即:人从主获得真理,主照着此人对该真理的应用,因而照着他愿意智慧地思考,进而智慧地生活而将良善联结于该真理。

圣爱与圣智 #286

286.神若不是一位

286.神若不是一位人,就无法创造宇宙及其万物,聪明人能从以下分析清楚明白这一点:他无法否认,神里面有爱和智慧,怜悯和仁慈,以及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为这些都来源于神。他既无法否认这一点,也就无法否认,神是一位人。这些品质无一能脱离人而存在,因为人是它们的主体,把它们与其主体分离,等于说它们不存在。想想智慧,把它置于人之外,它还是个东西吗?你能将它想象为某种空灵之物或燃烧之物吗?不能,除非你设想它在这些实体里面;若是这样思想,那么它必是在一个诸如人所拥有的那种形式中的智慧。它必须完全在人的形式中,智慧若在这个形式中,一个元素都不可能缺乏。总之,智慧的形式就是人;人因是智慧的形式,故也是爱、怜悯、仁慈、良善和真理的形式,因为这些与智慧构成一体。爱和智慧若不在某个形式中,是无法存在的(参看40-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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