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22

122.⑸人从由主发

122.⑸人从由主发出并流入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获得真理,主将这真理与良善结合起来;主就这样在人里面形成教会。人从作为一体由主发出的良善与真理获得真理,这是因为他将其当成自己的来接受,并当成自己的归给自己。他貌似凭自己思考真理,同样貌似凭自己出于真理说话。事实的确如此,因为真理就在理解之光中,故而人能看到它。人在看到自己或自己心智里面的事物时,并不知道它从何而来,因为他没法像看到进入肉眼视觉的事物那样看到它的流入,故以为它原本就在自己里面。这种表象是神赐给人的天赋,以使他能成为一个人,并有一个相互结合。另外一个原因是,人生来就有认识、理解和变得智慧的本能,这种本能会接受赋予他知识、聪明和智慧的真理。由于女性通过男性的真理被造,且婚后会越来越形成为对它的爱,故可知,她也将丈夫的真理融入到自己里面,并将它与自己的良善结合起来。

圣爱与圣智 #406

406.(9)经过这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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