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21

121.⑷主与教会的

121.⑷主与教会的婚姻所生育的属灵后代就是真理与良善。真理是理解、感知和一切思维的源头;良善是爱、仁和一切情感的源头。主通过教会所生的属灵后代就是真理与良善,这是因为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这些在祂里面不是二,而是一。除了在主里面并且就是主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从主发出。在“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那一章已说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从主发出,流入人内,并照属教会之人的心智状态和生活方式被接受。人凭真理拥有理解、感知和一切思维,凭良善拥有爱、仁和一切情感。这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皆关乎真理与良善。而且,人由两种官能构成,即意愿和理解;意愿是接受良善的器皿,理解是接受真理的器皿。爱、仁、情感属于意愿;理解、感知、思维属于理解;这一点无需论证之光,因为理解本身就能光照这种说法。

圣爱与圣智 #34

1.9神性之爱属于神

1.9神性之爱属于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神性之爱

34.神-人里面的神性存在和神性显现是有区别的一体(参看14—16节)。由于神性存在是神性之爱,神性显现是神性智慧,所以这些同样是有区别的一体。之所以说它们是有区别的一体,是因为爱与智慧是两种不同的事物,却又如此结合,以致爱属于智慧,智慧属于爱。因为爱在智慧中存在,智慧在爱中显现。此外,由于智慧从爱中获得其显现(参看15节),所以神性智慧也是存在。由此可知,爱与智慧合起来时是神性存在,区分开时爱被称为神性存在,智慧被称为神性显现。这就是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天使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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