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1.⑷主与教会的婚姻所生育的属灵后代就是真理与良善。真理是理解、感知和一切思维的源头;良善是爱、仁和一切情感的源头。主通过教会所生的属灵后代就是真理与良善,这是因为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这些在祂里面不是二,而是一。除了在主里面并且就是主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从主发出。在“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那一章已说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从主发出,流入人内,并照属教会之人的心智状态和生活方式被接受。人凭真理拥有理解、感知和一切思维,凭良善拥有爱、仁和一切情感。这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皆关乎真理与良善。而且,人由两种官能构成,即意愿和理解;意愿是接受良善的器皿,理解是接受真理的器皿。爱、仁、情感属于意愿;理解、感知、思维属于理解;这一点无需论证之光,因为理解本身就能光照这种说法。
278.以肉眼观之,身体动作看上去就像种子、果实和鸡蛋的外在形式,或坚果和杏仁的外壳那样简单、一致;然而,它们却包含它们所源于的一切在先成分在自己里面。它们之所以看上去如此简单和一致,是因为一切最终成分都被包裹在一层覆盖物中,这层覆盖物将其与在先成分区分开来。每个层级都被一层覆盖物如此包裹,由此与其它层级区分开来。所以,属于第一层级的事物不会被第二层级感知到,属于第二层级的事物也不会被第三层级感知。举个例子,意愿之爱,也就是心智的第一层级,不会在理解力的智慧,也就是心智的第二层级中被感知到,除非通过思想某件事的一种快乐。第一层级,就是刚才所说的意愿之爱,不会在记忆知识,也就是第三层级中被感知到,除非通过知道和谈论中的一种满足。由此可推知,每一个行为,或身体动作,都包含这一切在先成分,尽管它表面看上去如此简单,可以说是一个单一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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