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20

120.⑶为夫为父的

120.⑶为夫为父的主和为妻为母的教会所生育的后代全是属灵的,这就是圣言中众子众女、兄弟姐妹、女婿媳妇、以及其它关系术语的灵义。没有必要证明,主通过教会所生的并非其它后代,因为凭理性就能看出来,无需证明。事实上,一切良善与真理皆从主发出,而接受它们并将其付诸于功用的,是教会。天上和教会的一切属灵事物皆关乎良善与真理。因此,就圣言的灵义而言,“众子和众女”表示各种真理与良善;“众子”表示在属灵人中孕育并在属世人中生出的各种真理,“众女”则表示在属灵人中孕育并在属世人中生出的各种良善。所以,在圣言中,被主重生的人就称为“神的儿子”、“天国之子”、“从祂生的”;主称祂的门徒为“儿子”。妇人所生、被提到神那里的“男孩”(启示录12:5)具有同样的含义(参看《揭秘启示录》543节)。正因“众女”表示教会的善行,所以圣言经常提到锡安、耶路撒冷、以色列和犹大的“女儿”。这些“女儿”不是指任何人的女儿,而是指对教会所拥有良善的情感(参看《揭秘启示录》612节)。此外,主还称属祂教会的人为“兄弟姐妹”(马太福音12:4925:4028:10;马可福音3:35;路加福音8:21)。

最后的审判(续) #16

16.⑴哪种新教徒会

16.⑴哪种新教徒会受到最后审判。最后的审判只发生在这类新教徒身上:他们在世时声称信神,读圣言,听讲道,参加主的圣餐礼,并未忽视教会敬拜的传统习俗,但仍视通奸、各种偷盗、欺骗、报复、仇恨等等为可允许的;尽管声称信神,他们却不思想反对神的罪;阅读圣言时不留意它所包含的生活戒律;听讲道时,仍不理会它们;就连参加主的圣餐礼,也不停止以前生活的罪恶;他们的确没有忽视敬拜的传统习俗,却没有纠正自己的生活。因此,他们外在似乎过着宗教生活,然而内在根本没有任何宗教信仰。

他们就是启示录12章中的“龙”所指的人。在那里,经上说:天上现出一条龙,它在天上与米迦勒争战,并将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拖下来。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他们通过声称信神、阅读圣言和外在敬拜而与天堂相联。这些人由马太福音25章中的“山羊”来表示;论到他们,经上并未说他们作恶,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这类人都没有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即便没有作恶,他们仍认为邪恶是可允许的,从而在灵里作恶,并且若有可能,还会在身体上行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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