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20

120.⑶为夫为父的

120.⑶为夫为父的主和为妻为母的教会所生育的后代全是属灵的,这就是圣言中众子众女、兄弟姐妹、女婿媳妇、以及其它关系术语的灵义。没有必要证明,主通过教会所生的并非其它后代,因为凭理性就能看出来,无需证明。事实上,一切良善与真理皆从主发出,而接受它们并将其付诸于功用的,是教会。天上和教会的一切属灵事物皆关乎良善与真理。因此,就圣言的灵义而言,“众子和众女”表示各种真理与良善;“众子”表示在属灵人中孕育并在属世人中生出的各种真理,“众女”则表示在属灵人中孕育并在属世人中生出的各种良善。所以,在圣言中,被主重生的人就称为“神的儿子”、“天国之子”、“从祂生的”;主称祂的门徒为“儿子”。妇人所生、被提到神那里的“男孩”(启示录12:5)具有同样的含义(参看《揭秘启示录》543节)。正因“众女”表示教会的善行,所以圣言经常提到锡安、耶路撒冷、以色列和犹大的“女儿”。这些“女儿”不是指任何人的女儿,而是指对教会所拥有良善的情感(参看《揭秘启示录》612节)。此外,主还称属祂教会的人为“兄弟姐妹”(马太福音12:4925:4028:10;马可福音3:35;路加福音8:21)。

圣爱与圣智 #398

398.由于被称为灵

398.由于被称为灵魂的,是爱与智慧,因而是意愿与理解力,还由于接下来需要说明灵魂如何在身体里面进行运作,并掌控它的一切功能,而这一切可从心与意愿并肺与理解力的对应关系中得知,所以我们根据这种对应关系披露以下观察资料:

(1)爱或意愿正是人的生命。

(2)爱或意愿朝着人类形式和构成该形式的一切成分而不断努力。

(3)没有与智慧或理解力的一个婚姻,爱或意愿不能通过它的人类形式做任何事。

(4)爱或意愿为未来的妻子,就是智慧或理解力,预备一个家或洞房。

(5)爱或意愿也在其人类形式中预备一切,以便它可以与智慧或理解力联合行动。

(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

(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10)爱或意愿将智慧或理解力引入它家里的一切事物中。

(11)若不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爱或意愿什么也不做了。

(12)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并使智慧或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

(13)凭借爱或意愿所赋予的一种能力,智慧或理解力能被提升,也能接受并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光的那类事物。

(14)爱或意愿同样能被提升,也能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热的那类事物,只要它热爱在同一层级的配偶。

(15)否则,爱或意愿会把智慧或理解力从它的高处拉下来,以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

(16)如果它们被一起提升,那么爱或意愿会在理解力中被智慧洁净。

(17)如果它们没有被一起提升,那么爱或意愿会在理解力里面并被理解力玷污。

(18)被理解力中的智慧洁净的爱变得属灵和属天。

(19)在理解力里面并被理解力玷污的爱变得属世、感官和肉体化。

(20)被称为理性的理解力官能和被称为自由的行动官能仍旧存留。

(21)属灵和属天之爱就是对邻之爱和对主之爱,而属世和感官之爱则是对世界的爱和对自己的爱。

(22)仁和信及其结合的情况,跟意愿和理解力及其结合的情况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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