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16

第6章 主与教会的

第6章 主与教会的婚姻及其对应关系

116.此处之所以论述主与教会的婚姻及其对应关系,是因为若缺乏关于它的知识和理解,几乎没有人能意识到,就其源头而言,婚姻之爱是神圣,属灵和属天的,它出自主。诚然,在教会,有些人声称,婚姻和主与教会的婚姻有某种关系,却不了解这种关系的性质。所以,为了将这个主题呈现出来,以至于在某种理解之光中被看到,有必要详细论述构成主的教会之人所体验并在他们里面的神圣婚姻。此外,享有婚姻真爱的,正是这些人,而非其他人。不过,要解开这个秘密,须将本章分成以下若干节:

⑴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娘和妻子;主与教会的结合,并教会与主的相互结合被称为婚姻。

⑵主还被称为父,教会被称为母。

⑶为夫为父的主和为妻为母的教会所生育的后代全是属灵的,这就是圣言中众子众女、兄弟姐妹、女婿媳妇、以及其它关系术语的灵义。

⑷主与教会的婚姻所生育的属灵后代就是真理与良善。真理是理解、感知和一切思维的源头;良善是爱、仁和一切情感的源头。

⑸人从由主发出并流入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获得真理,主将这真理与良善结合起来;主就这样在人里面形成教会。

⑹丈夫不代表主,妻子不代表教会,因为丈夫和妻子二者一起才能形成教会。

⑺因此,天使与世人的婚姻里并没有丈夫与主,以及妻子与教会的对应关系。

⑻但婚姻之爱、受精、生育、对幼儿的爱,以及发生在婚姻中并由婚姻引发的类似事件中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⑼圣言是结合的媒介,因为它来自主,因而就是主。

⑽教会来自主,就在靠近祂并照祂诫命生活的人当中。

⑾婚姻之爱取决于人内教会的状态,因为它取决于其智慧的状态。

⑿由于教会来自主,故婚姻之爱也来自主。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圣爱与圣智 #375

375.意愿和理解力

375.意愿和理解力与心和肺的对应关系无法被抽象证明,也就是说,无法只通过理性来证明,但它能被结果证明。这种情形和理性所看到的事物的原因差不多。尽管原因能被理性看到,但它们若不通过结果,仍无法被清晰地看到;因为原因存在于结果中,并通过结果使自己被看见。在此之前,心智对原因是不确信的。在接下来的讨论中,我们将描述这种对应的结果。然而,为避免有人在思考这种对应时陷入从关于灵魂的假说中所获得的观念,先让他通读前一章所论证的观点,如:爱和智慧,因而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人的真生命(363—364节);人的生命存在于脑里面它的最初成分中,以及身体里面它的衍生成分中(365节);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该整体的每个部分中(366节);通过这些最初成分,生命从每个部分而存在于整体中,从整体而存在于每个部分中(367节);爱如何,智慧就如何,因而这个人就如何(36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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