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6章 主与教会的婚姻及其对应关系
116.此处之所以论述主与教会的婚姻及其对应关系,是因为若缺乏关于它的知识和理解,几乎没有人能意识到,就其源头而言,婚姻之爱是神圣,属灵和属天的,它出自主。诚然,在教会,有些人声称,婚姻和主与教会的婚姻有某种关系,却不了解这种关系的性质。所以,为了将这个主题呈现出来,以至于在某种理解之光中被看到,有必要详细论述构成主的教会之人所体验并在他们里面的神圣婚姻。此外,享有婚姻真爱的,正是这些人,而非其他人。不过,要解开这个秘密,须将本章分成以下若干节:
⑴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娘和妻子;主与教会的结合,并教会与主的相互结合被称为婚姻。
⑵主还被称为父,教会被称为母。
⑶为夫为父的主和为妻为母的教会所生育的后代全是属灵的,这就是圣言中众子众女、兄弟姐妹、女婿媳妇、以及其它关系术语的灵义。
⑷主与教会的婚姻所生育的属灵后代就是真理与良善。真理是理解、感知和一切思维的源头;良善是爱、仁和一切情感的源头。
⑸人从由主发出并流入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获得真理,主将这真理与良善结合起来;主就这样在人里面形成教会。
⑹丈夫不代表主,妻子不代表教会,因为丈夫和妻子二者一起才能形成教会。
⑺因此,天使与世人的婚姻里并没有丈夫与主,以及妻子与教会的对应关系。
⑻但婚姻之爱、受精、生育、对幼儿的爱,以及发生在婚姻中并由婚姻引发的类似事件中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⑼圣言是结合的媒介,因为它来自主,因而就是主。
⑽教会来自主,就在靠近祂并照祂诫命生活的人当中。
⑾婚姻之爱取决于人内教会的状态,因为它取决于其智慧的状态。
⑿由于教会来自主,故婚姻之爱也来自主。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359.人不可能是按着神样式的神的形像,除非神在他里面,并从至内在就是他的生命。神在人里面,并从至内在就是他的生命,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4-6节)可推知,即:唯独神是生命,世人和天使是从祂接受生命者。此外,从圣言可知,神在人里面,与他同住。由于这是从圣言得知的,所以牧师或传道者通常告诉人们说,要预备自己接受神,好叫祂能进入他们,在他们心里,使他们成为神的居所。虔诚的人在祷告时也这么说,有些人在谈到圣灵时更是公开宣称,当处于神圣热情的状态,并出于这种热情思考、说话和传道时,他们相信圣灵就在自己里面。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51-53节)已说明,圣灵就是主,而不是单独为一个位格的一位神。因为主说: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15:4, 5;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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