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0.天使取出第七张纸,从中读到如下内容:“在隔间,借着窗户透过来的光,我们同胞因着默想婚姻之爱而使我们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判断变得活跃。谁没有因这爱兴奋过?当我们满脑子是这爱时,它同时不也充满我们整个身体吗?我们判断这爱的源头来自它的快乐。有谁知道或曾知道,若不凭爱的快乐和愉悦,就难觅爱的踪迹?婚姻之爱的快乐在其源头被感觉为祝福、幸福和快乐,随着它的行进而被感觉为愉悦和满足,在最低层则被感觉为无上的快乐。因此,当心智、因而身体的内层为这些快乐的流注而打开时,两性情爱就产生了。而婚姻之爱的出现,要等到这爱的初始气场通过开始订婚而从观念上发展这些快乐之时。至于这爱的活力或性能力,它由这爱的能力产生,并从心智流入身体。因为每当心灵感觉、作用,尤其体验出于这爱的快乐时,它就凭其头部中的所在处而存在于身体里面。我们由此判断出性能力的强度及其交替的恒常性。另外,我们还从家族推断性能力的活力。它若在父亲身上表现优秀,同样在继承它的后代身上表现优秀。理性加上经验表明,这种优秀能力通过传递而重现、继承和沿袭下去。”这张纸标注的字母是F(法国)。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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