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09

109.天使取出第六

109.天使取出第六张纸,从中读到如下内容:“我们这一组同胞认真考虑了产生婚姻之爱的因素,达成两点共识:其中一个是子女的正确教育,另一个是明确的继承权。我们之所以选出这两个因素,是因为它们都指向并关注一个目标,即公共利益。这个目标通过婚姻来保障,因为通过婚姻之爱所孕育和生出的子女是父母的正统后代。父母之爱因他们的合法血缘关系而加深,作为这爱的对象,他们被抚养成为父母财产的继承人,无论属灵的还是属世的。凭理性不难看出,公共利益建立在子女的正确教育和明确的继承权上。既有两性情爱,也有婚姻之爱。婚姻之爱看似和两性情爱一样,其实截然不同。这一种爱和另一种爱不在一个层面上,而是这一种在另一种里面,并且,在内之物比在外之物更珍贵。我们发现,婚姻之爱自创造时就存在于两性情爱里面,隐藏其中,犹如杏仁藏于杏壳。因此,当婚姻之爱从它的外壳,也就是两性情爱中破壳而出时,它在天使眼里闪耀如绿宝石,或月光石。这是因为,整个人类的福祉,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公共利益,被刻在了婚姻之爱上。这就是我们对这爱之源头的判断。至于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我们认真讨论后得出以下结论:这源头就是婚姻之爱从两性情爱中的退出和分离。实现这种退出和分离在丈夫那一方要靠智慧,在妻子那一方则靠对她丈夫智慧的爱。因为两性情爱是人和动物所共享的,而婚姻之爱却是人类所特有的。所以,婚姻之爱从两性情爱中退出和分离到什么程度,人就在什么程度上成为一个人,而非动物。人从他的爱获得活力或性能力,动物从它的爱获得活力或性能力。”这张纸标注的字母是G(德国)。

圣爱与圣智 #285

4.2永恒之主,也就

4.2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若不是一位人,就无法创造宇宙及其万物

285.那些对神是一位人持有一个肉体、属世观念的人,完全不能理解神作为一位人,如何能创造宇宙及其万物。因为他们心里会想,神作为一位人,怎能在整个宇宙空间中游走穿梭并创造呢?或祂怎能从自己的住处发话,并且一发话就有了创造呢?当有人说神是一位人时,这些想法就会进入那些思想神-人就像思想一个世人,并从自然界及其时空属性的角度思想神之人的观念。但那些既不从一个世人,也不从自然界及其时空属性的角度思想神-人的人,会清楚地认识到,除非神是一位人,否则宇宙无法被创造。

将你的思维引入神是一位人的天使观念,尽可能地消除空间概念,你就会在思维上接近真理。一些学者已经发觉,灵人和天使不在空间中,因为他们发现,任何属灵之物都无关空间。事实上,属灵之物就像思维。尽管思维在人里面,但人仍能通过它仿佛出现在别的地方,甚至出现在任何地方,无论多么遥远。这就是灵人和天使的状态,就其身体而言,他们也是人。他们的思维在哪里,他们就出现在哪里,因为在灵界,空间和距离只是表象,与来自他们情感的思维构成一体。

由此可见,决不能从空间的角度来思想神,因为神远在灵界之上显为一轮太阳,空间的任何表象都不能归给祂。然后就能明白:祂出于自己,而非从无创造了宇宙。还能进一步明白:不能思想祂的人身是大是小,也就是有什么样的身材,因为这也涉及空间;因此,祂在最初之物和最末之物,以及在最大之物和最小之物上都是一样的;此外,又能明白:祂的人性在一切受造物里面是最内层,但无关空间。神性在最大和最小之物上都是一样的(参看77-82节);神性充满一切空间,却无关空间(69-72节)。神性因不在空间中,故不像自然界的最内层那样在空间内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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