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9.天使取出第六张纸,从中读到如下内容:“我们这一组同胞认真考虑了产生婚姻之爱的因素,达成两点共识:其中一个是子女的正确教育,另一个是明确的继承权。我们之所以选出这两个因素,是因为它们都指向并关注一个目标,即公共利益。这个目标通过婚姻来保障,因为通过婚姻之爱所孕育和生出的子女是父母的正统后代。父母之爱因他们的合法血缘关系而加深,作为这爱的对象,他们被抚养成为父母财产的继承人,无论属灵的还是属世的。凭理性不难看出,公共利益建立在子女的正确教育和明确的继承权上。既有两性情爱,也有婚姻之爱。婚姻之爱看似和两性情爱一样,其实截然不同。这一种爱和另一种爱不在一个层面上,而是这一种在另一种里面,并且,在内之物比在外之物更珍贵。我们发现,婚姻之爱自创造时就存在于两性情爱里面,隐藏其中,犹如杏仁藏于杏壳。因此,当婚姻之爱从它的外壳,也就是两性情爱中破壳而出时,它在天使眼里闪耀如绿宝石,或月光石。这是因为,整个人类的福祉,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公共利益,被刻在了婚姻之爱上。这就是我们对这爱之源头的判断。至于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我们认真讨论后得出以下结论:这源头就是婚姻之爱从两性情爱中的退出和分离。实现这种退出和分离在丈夫那一方要靠智慧,在妻子那一方则靠对她丈夫智慧的爱。因为两性情爱是人和动物所共享的,而婚姻之爱却是人类所特有的。所以,婚姻之爱从两性情爱中退出和分离到什么程度,人就在什么程度上成为一个人,而非动物。人从他的爱获得活力或性能力,动物从它的爱获得活力或性能力。”这张纸标注的字母是G(德国)。
240.人里面有两种来自主的官能将他与动物区别开来。其中一种官能是理解真理与良善的能力;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是他理解的能力。另一种官能是践行真理与良善的能力;这种能力被称为自由,是他意愿的能力。因为人凭其理性能随心所欲地思考,或与神一致,或与神对立,或与邻舍一致,或与邻舍对立;他还能意愿并行出他所想的;但当预见不幸或害怕惩罚时,他能在自由中停止作恶。
人之为人,并有别于动物,正是凭这两种官能。人从主拥有这两种官能,并且每时每刻从主那里拥有它们。它们不会被夺走,因为如果它们被夺走,他的人性就会灭亡。主在这两种官能中与每个人同在,无论善人还是恶人。它们是主在人类里面的居所。正因如此,所有人,无论是善是恶,都会活到永远。然而,主在人里面的居所随着人利用这些官能打开自己里面的更高层级而更加靠近。因为通过打开这些层级,人会进入爱和智慧的更高层级,从而更加靠近主。由此可见,随着这些层级被打开,人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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