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09

109.天使取出第六

109.天使取出第六张纸,从中读到如下内容:“我们这一组同胞认真考虑了产生婚姻之爱的因素,达成两点共识:其中一个是子女的正确教育,另一个是明确的继承权。我们之所以选出这两个因素,是因为它们都指向并关注一个目标,即公共利益。这个目标通过婚姻来保障,因为通过婚姻之爱所孕育和生出的子女是父母的正统后代。父母之爱因他们的合法血缘关系而加深,作为这爱的对象,他们被抚养成为父母财产的继承人,无论属灵的还是属世的。凭理性不难看出,公共利益建立在子女的正确教育和明确的继承权上。既有两性情爱,也有婚姻之爱。婚姻之爱看似和两性情爱一样,其实截然不同。这一种爱和另一种爱不在一个层面上,而是这一种在另一种里面,并且,在内之物比在外之物更珍贵。我们发现,婚姻之爱自创造时就存在于两性情爱里面,隐藏其中,犹如杏仁藏于杏壳。因此,当婚姻之爱从它的外壳,也就是两性情爱中破壳而出时,它在天使眼里闪耀如绿宝石,或月光石。这是因为,整个人类的福祉,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公共利益,被刻在了婚姻之爱上。这就是我们对这爱之源头的判断。至于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我们认真讨论后得出以下结论:这源头就是婚姻之爱从两性情爱中的退出和分离。实现这种退出和分离在丈夫那一方要靠智慧,在妻子那一方则靠对她丈夫智慧的爱。因为两性情爱是人和动物所共享的,而婚姻之爱却是人类所特有的。所以,婚姻之爱从两性情爱中退出和分离到什么程度,人就在什么程度上成为一个人,而非动物。人从他的爱获得活力或性能力,动物从它的爱获得活力或性能力。”这张纸标注的字母是G(德国)。

圣爱与圣智 #125

125.由于方位是天

125.由于方位是天使对爱与智慧的各种不同程度的接受,所以有必要说一说产生这种表象的不同。如前所示,主在天使里面,天使在主里面。但由于显为太阳的主看似与天使相距甚远,故还有这样的表象:主从那太阳中看天使,天使则看主在太阳中。这几乎就像镜中观像。所以根据这表象来说的话,情况如下:主面对面地看见并注视每一位天使;但反过来天使却不这样看见并注视主。那些从主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看主在正前方,故他们在东西一线。而那些更多地处于智慧的人看主偏向右方,那些更少地处于智慧的人看主偏向左方,故前者在南方,后者在北方。

后一种人看主的角度之所以有所偏离,是因为爱与智慧虽作为一体从主发出,但却没有作为一体被天使接受,如前所述;超出爱的智慧看似智慧,其实不是,因为超出爱的智慧没有来自爱的任何生命。由此明显可知,造成天使居所看似在灵界不同方位的这种接受的多样性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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