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03

103.对此,我补充

103.对此,我补充两个记事。记事一:

日出前的一天清晨,我朝灵界东方望去,只见四个骑马人仿佛从闪耀着黎明火光的云层中飞出来。他们头戴冠盔,双臂似乎插上了翅膀,身穿浅橙色外衣,打扮得像赛马者。他们起身拉紧马鬃上的缰绳,那马便疾驰而去,仿佛脚上长有翅膀。我的目光追随着他们的路线,确切地说,追随着他们的飞行,一心想知道他们要往哪里去;看哪,这三个骑马人分散到南、西、北三个方向,第四个跑了没多远停在了东方。

我对此困惑不已,就仰望天堂,询问这些骑马人要往何处去。得到的答复是:“他们被派往欧洲各国的智者那里去,这些人在进行判断时善于推理,头脑敏锐,在他们自己的国家因天赋异禀而赫赫有名。他们被召来,是为了解开这个秘密,即:婚姻之爱及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我从天上被告知:“稍等片刻,你会看到二十七辆马车。三辆载有西班牙人,三辆载有法国人,三辆载有意大利人,三辆载有德国人,三辆载有荷兰人,三辆载有英国人,三辆载有瑞典人,三辆载有丹麦人,三辆载有波兰人。”两个小时后,这些马车映入眼帘,拉车的浅色小马饰有华丽的马具。只见他们朝东南边界处的一栋高大建筑疾驶而去。乘车的人都在这幢建筑周围下车,在高昂的灵里进入其中。

这时,我被告知:“你也进去听听吧。”于是,我就走了进去。在勘察这建筑内部时,我发现它四四方方,四面分别对着四个方位。每一面都有三个带水晶窗格的高大窗户,窗框是橄榄木的。窗框的两边都有从墙壁突出的隆起物,就像一个个带有拱形天花板的房间,里面还有桌子。这些房间的墙壁是香柏木的,天花板是上等香木的,地板铺的是白杨木。靠东墙(这个地方看不到窗户)摆着一张包金的桌子,上面放着一顶镶满宝石的头冠。这个头冠将作为奖品或赏赐,奖给解开这个秘密的人。

我打量这几个带有屋顶的隆起物,它们就像设在窗边的一个个小隔间。我发现每个隔间都有五个来自同一个欧洲国家的人,所有人都已准备就绪,就等要进行判断的题目了。立时有天使站在这大厅中央,说:“你们要进行判断的题目是婚姻之爱及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请讨论它、得出结论,并把你们的结论写在纸上,投到金桌旁边的银鼎里。请在纸上注明你们国家的首字母。如,法国人或高卢人注上F;荷兰人或巴达维人注上B;意大利人注上I;英国人或盎格鲁人注上A;波兰人注上P;德国人注上G;西班牙人注上H*;丹麦人注上D;瑞典人注上S*。”说完这些话,天使就离开了,临走时说:“我会回来的。”于是,在窗边的各隔间内,五个同胞将注意力集中到所宣布的题目上,认真分析研究,以其出色的判断天赋作出决定,并将其写在纸上,注上他们国家的首字母,然后将纸投到银鼎里。三个小时后,这事就完成了,天使也回来了,从银鼎里依次取出这些纸,在会众面前读起来。

注:这些首字母在拉丁文中是首字母。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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