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然而,只有随着心智内层(the interiors of mind)的打开,夫妻才会变成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形像;因为心智是从幼年到老年逐渐打开的。事实上,人生来是属肉体的,随着其紧邻身体之上的心智打开而渐渐变得理性。然后,随着这理性能力被洁净,可以说清除了从身体感官所流入的虚假观念和从肉体诱惑所流入的情欲,理性能力逐渐打开,这一过程唯有在智慧的帮助下才有可能完成。当理性心智的内层打开时,人就成为智慧的样式,该样式能接受真正的婚姻之爱。构成这个样式并接受婚姻真爱的智慧是理性的,同时也是道德的。理性智慧视从内在出现在人里面的真理和良善为从主流入的,而不是这个人自己的;道德智慧则避开邪恶与虚假如大麻疯,尤其避开玷污其婚姻之爱的淫秽之事。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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