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0.⑾男性和女性被造是要成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真正形像。这是因为,男性被造是要成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在形式上成为真理;而女性被造是要成为对良善的意愿,因而在形式上成为良善;双方从其至内层就被赋予合为一体的倾向(参看88节)。这二者就这样成为一个形式,该形式模仿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样式。之所以用“模仿”一词,是因为它与该样式并不完全一样,只是与之相似;事实上,在男人里面,与真理结合的良善直接来自主,而与这男人里面的真理相结合的妻子的良善则通过妻子间接来自主。因此,丈夫里面有两种善,一种是内在的,一种是外在的,这两种良善皆与真理结合,并通过真正的婚姻之爱使丈夫不断处在对真理的理解,进而处在智慧当中。有关该主题的详细内容可见于下文。
278.以肉眼观之,身体动作看上去就像种子、果实和鸡蛋的外在形式,或坚果和杏仁的外壳那样简单、一致;然而,它们却包含它们所源于的一切在先成分在自己里面。它们之所以看上去如此简单和一致,是因为一切最终成分都被包裹在一层覆盖物中,这层覆盖物将其与在先成分区分开来。每个层级都被一层覆盖物如此包裹,由此与其它层级区分开来。所以,属于第一层级的事物不会被第二层级感知到,属于第二层级的事物也不会被第三层级感知。举个例子,意愿之爱,也就是心智的第一层级,不会在理解力的智慧,也就是心智的第二层级中被感知到,除非通过思想某件事的一种快乐。第一层级,就是刚才所说的意愿之爱,不会在记忆知识,也就是第三层级中被感知到,除非通过知道和谈论中的一种满足。由此可推知,每一个行为,或身体动作,都包含这一切在先成分,尽管它表面看上去如此简单,可以说是一个单一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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