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七、自然界的太阳是纯粹的火,自然世界靠这太阳存在并持续存在
ISB9.自然及其世界,就是我们所说的大气,被称为行星的大地,其中包括我们所居住的水陆星球,以及年复一年妆饰其表面的一切产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唯独靠太阳生存,太阳构成它们的中心,并通过它的光线和热的调节而无处不在;每个人都能从经验、感官见证,以及论述世界变得可居的方式的著作清楚知道这一切。由于这些事物的永久生存来自这个源头,也就是太阳,所以理性可以确切地得出这个结论:它们的存在也来自这个源头;因为永久生存就是永久存在,如它们最初存在那样。由此可知,自然界是耶和华神通过这太阳其次创造的。
此前已说明,既有属灵事物,也有属世事物,这两种事物彼此完全不同;属灵事物的起源和维护来自一个纯粹为爱的太阳,耶和华,宇宙的创造者和维护者,就在这太阳中间。但属世事物的起源和维护来自一个纯粹为火的太阳,后者源于前者,两者都源于神,这一点是随之而来的,如同在后之物随在先之物而来,在先之物随首先者而来。
自然及其世界的太阳是纯粹的火,它的一切效果证明了这一点;如它的光线通过光学仪器聚焦于一个点,就会从中发出猛烈燃烧的火,以及火焰;其热的性质,这热类似于初级火的热;以及这热根据入射角分级,由此产生气候变化和一年四季;此外还有其它许多事实,理性官能根据这些事实,通过身体感觉可以证实:自然界的太阳仅仅是火;还证实:它是最纯的火。
那些对属灵事物起源于自己的太阳一无所知,只知道属世事物起源于自己的太阳之人,几乎不可避免地会混淆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并通过感官、因而推理的谬误得出以下结论:属灵事物无非是纯粹的属世事物,从光和热所激发的后者的活动就产生了智慧和爱。除了自然之外,这些人眼睛看不到别的,鼻子闻不到别的,胸中呼吸不到别的,所以就将一切也归于自然,从而吸收属世之物,就像海绵吸水一样。这些人好比把马套在车后,而不是车前的车夫。
那些区分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并从前者推断后者的人则不然。这些人也发觉灵魂进入身体的流注是属灵的,属于身体的属世事物作为工具和手段服务于灵魂,灵魂通过它们在自然界中产生其结果。你若得出别的结论,就好比一只螃蟹,行走时靠尾巴帮助前进,每走一步眼睛都会向后看;你的理性视觉则好比当阿耳戈斯前额上的眼睛睡觉时,他后脑勺上的眼睛的视觉。这些人在推理时也自以为是阿耳戈斯;因为他们说,谁看不出宇宙的起源来自自然界?那么神是什么?不就是自然界最内在的延伸吗?以及类似荒谬的事;他们夸耀这些事,比智慧人夸耀理性的事更甚。
257.(21)第二个是迫于婚约和法律,与对方共同生活似乎不自由的感觉。这个因素仅适用于那些其婚姻之爱在至内层变得冷淡之人;它因是内在冷淡的一个补充,故是一个附加或偶然因素。就这种人而言,婚外情(即婚外之爱,love outside marriage)内在是热的,因为它被认可和青睐。事实上,对这一种爱的冷就是对另一种爱的热。即便这热没有被感觉到,它仍存在于冷里面,甚至就在它正中间。此时它若真不在里面,就永远不可能复活。正是这热造成强迫感,并且这种感觉与日俱增,以致一方将所缔结并具有法律保障的婚约视为无法挣脱的束缚。不过,若夫妻双方都打破了这些束缚,情况就不同了。
那些声明弃绝婚外情,认为婚姻之爱是天上的,并且就是天堂之人的情形截然不同;若他们体验到这一点,更是如此。对他们来说,婚约及其协定和法律及其规定被铭刻在他们心上,并刻得越来越深。就他们而言,这爱的约束无需那一纸婚约或法律规定来保证,这二者自创造时就被植入他们所享有的爱情本身。世上所确立的婚约和法律就出自爱情所固有的约定和律法,而不是反过来。正因如此,属于这爱的一切被感觉为自由;若非出于爱,就没有自由可言。我从天使那里听说,真正婚姻之爱的自由是最大的,因为这爱是所有爱中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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