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7

五、热和光两者都流入

五、热和光两者都流入人:热流入他的意愿,在那里产生爱之良善;光流入他的理解力,在那里产生智慧之真理

ISB7.众所周知,一切事物都普遍与良善和真理有关,没有一个事物里面不存在与这两者有关的某种东西。正因如此,人里面有两种接受生命的容器:一个是接受良善的容器,被称为意愿;一个是接受真理的容器,被称为理解力;正如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良善属于爱,是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就会去意愿,当付诸行动时,他便称之为良善;真理属于智慧,是因为一切智慧皆来自真理;事实上,一个智慧人所思想的良善就是真理,当他意愿并实行这真理时,它就变成良善。

人若不正确区分这两种生命容器,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并且对它们没有形成一个清晰的概念,试图了解属灵流注是徒劳的。因为既有进入意愿的流注,也有进入理解力的流注;既有爱之良善进入人之意愿的流注,也有智慧之真理进入人之理解力的流注,它们两者都直接通过耶和华神在其中间的太阳,间接通过天使天堂而从耶和华神发出。这两种容器,即意愿和理解力,就像热和光那样不同;因为意愿接受天堂之热,这热本质上是爱,理解力接受天堂之光,这光本质上是智慧,如前所述。

既有一种从人的心智进入言语的流注,也有一种进入行为的流注;进入言语的流注从意愿经由理解力而来,而进入行为的流注从理解力经由意愿而来。那些只知道进入理解力的流注,同时不知道进入意愿的流注,由此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人,就像独眼人,只看见这一边的物体,同时却看不见另一边的物体;也像残疾人,仅用一只手笨拙地工作;又像跛脚的人,拄着拐杖单脚蹒跚而行。从这些事清楚可知,属灵之热流入人的意愿,产生爱之良善;属灵之光流入他的理解力,产生智慧之真理。

婚姻之爱 #523

第27章 这两种爱

第27章 这两种爱,即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报应

523.主说,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马太福音7:1)。这绝不是说不能论断人在世上的道德或文明生活,而是说不能论断人的属灵和属天生活。谁都能看出,若禁止论断与我们共同生活在这个世上之人的道德生活,那社会不就崩溃了吗?如果没有法院,如果人不可以对别人作出自己的判断,社会将变成什么样?不过,对人里面的内在心智或灵魂的性质,因而对属灵的状态,进而对其死后命运的论断是不可以的,因为这一切唯独主知道。在死亡之前,主也不会揭示这一切,以便每个人都能在自由中行他所行的事,良善或邪恶由此能来自他,因而在他里面;他因此为自己而活,并成为他自己,直到永远。在世上隐藏的心智内层死后就被揭示出来,因为这对此人死后所进入的社群是重要和有用的,那里的一切都是属灵的。从主的这些话明显可知,到那时,这些内层就被揭示出来:

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因此,你们在暗中所说的,将要在明处被人听见;在内室附耳所说的,将要在房顶上被人宣扬。(路加福音12:2,3)

一般的论断是可以的,如可以说:如果你的内在如你的外在所表现那样,你就会得救或被定罪。但具体的论断是不可以的,如不可说:这就是你内在的样子,所以你会得救或被定罪。此处所论述的报应,就是对人的属灵生命或其灵魂的内在生命的论断。有什么人能知道谁内心是嫖客,谁内心是配偶呢?然而,论断每个人的,正是内心的想法,或意愿的意图。不过,这些问题要按以下顺序来披露:

⑴死后,人所陷入的邪恶会报应他;良善同样如此。

⑵一个人的良善被复制给另一个人是不可能的。

⑶报应若是指这种复制,就是一个毫无意义的词。

⑷邪恶照各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性质报应他;良善同样如此。

⑸淫乱之爱以同样的方式报应各人。

⑹婚姻之爱同样如此。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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