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7

五、热和光两者都流入

五、热和光两者都流入人:热流入他的意愿,在那里产生爱之良善;光流入他的理解力,在那里产生智慧之真理

ISB7.众所周知,一切事物都普遍与良善和真理有关,没有一个事物里面不存在与这两者有关的某种东西。正因如此,人里面有两种接受生命的容器:一个是接受良善的容器,被称为意愿;一个是接受真理的容器,被称为理解力;正如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良善属于爱,是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就会去意愿,当付诸行动时,他便称之为良善;真理属于智慧,是因为一切智慧皆来自真理;事实上,一个智慧人所思想的良善就是真理,当他意愿并实行这真理时,它就变成良善。

人若不正确区分这两种生命容器,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并且对它们没有形成一个清晰的概念,试图了解属灵流注是徒劳的。因为既有进入意愿的流注,也有进入理解力的流注;既有爱之良善进入人之意愿的流注,也有智慧之真理进入人之理解力的流注,它们两者都直接通过耶和华神在其中间的太阳,间接通过天使天堂而从耶和华神发出。这两种容器,即意愿和理解力,就像热和光那样不同;因为意愿接受天堂之热,这热本质上是爱,理解力接受天堂之光,这光本质上是智慧,如前所述。

既有一种从人的心智进入言语的流注,也有一种进入行为的流注;进入言语的流注从意愿经由理解力而来,而进入行为的流注从理解力经由意愿而来。那些只知道进入理解力的流注,同时不知道进入意愿的流注,由此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人,就像独眼人,只看见这一边的物体,同时却看不见另一边的物体;也像残疾人,仅用一只手笨拙地工作;又像跛脚的人,拄着拐杖单脚蹒跚而行。从这些事清楚可知,属灵之热流入人的意愿,产生爱之良善;属灵之光流入他的理解力,产生智慧之真理。

婚姻之爱 #480

480.⑵单纯通奸是

480.⑵单纯通奸是指未婚男子与有夫之妇,或未婚女子与有妇之夫所犯的通奸。此处和下文中的通奸都是指与婚姻对立的淫乱。它之所以是对立面,是因为它违反了夫妻所订立的终身契约,撕裂了他们的爱情,玷污了它,堵塞了在订婚时开始、在婚姻之初被确认的联结。因为经过同意和立约后,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婚姻之爱便将他们的灵魂联结起来。通奸并不能解除这个联结,因为它是牢不可破的;但通奸能堵塞它,如同有人堵住源泉的源头,导致泉水无法流出来,水库因此充满污秽的臭水。婚姻之爱也是同样的道理,它的源头是灵魂的联结;而通奸会玷污并掩盖它;当婚姻之爱被玷污时,对通奸的爱就从下面升起;并且随着这爱增长,它会变成肉体之爱;而肉体之爱会攻击并摧毁婚姻之爱。这就是通奸与婚姻之间对立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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