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7

五、热和光两者都流入

五、热和光两者都流入人:热流入他的意愿,在那里产生爱之良善;光流入他的理解力,在那里产生智慧之真理

ISB7.众所周知,一切事物都普遍与良善和真理有关,没有一个事物里面不存在与这两者有关的某种东西。正因如此,人里面有两种接受生命的容器:一个是接受良善的容器,被称为意愿;一个是接受真理的容器,被称为理解力;正如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良善属于爱,是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就会去意愿,当付诸行动时,他便称之为良善;真理属于智慧,是因为一切智慧皆来自真理;事实上,一个智慧人所思想的良善就是真理,当他意愿并实行这真理时,它就变成良善。

人若不正确区分这两种生命容器,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并且对它们没有形成一个清晰的概念,试图了解属灵流注是徒劳的。因为既有进入意愿的流注,也有进入理解力的流注;既有爱之良善进入人之意愿的流注,也有智慧之真理进入人之理解力的流注,它们两者都直接通过耶和华神在其中间的太阳,间接通过天使天堂而从耶和华神发出。这两种容器,即意愿和理解力,就像热和光那样不同;因为意愿接受天堂之热,这热本质上是爱,理解力接受天堂之光,这光本质上是智慧,如前所述。

既有一种从人的心智进入言语的流注,也有一种进入行为的流注;进入言语的流注从意愿经由理解力而来,而进入行为的流注从理解力经由意愿而来。那些只知道进入理解力的流注,同时不知道进入意愿的流注,由此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人,就像独眼人,只看见这一边的物体,同时却看不见另一边的物体;也像残疾人,仅用一只手笨拙地工作;又像跛脚的人,拄着拐杖单脚蹒跚而行。从这些事清楚可知,属灵之热流入人的意愿,产生爱之良善;属灵之光流入他的理解力,产生智慧之真理。

婚姻之爱 #463

463.⑴找情妇或纳

463.⑴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彼此截然不同,一种与妻子联结,一种与妻子分离。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截然不同:一种是男人让一个女人与妻子共享他的床,与她并妻子同时生活;一种是男人与妻子合法、正当分离后,让另一个女人分享他的床。

找情妇或纳妾的这两种方式彼此相去甚远,犹如肮脏的亚麻布和干净衣服的区别。那些看问题又清楚又准确的人能看出这一点,而那些看问题又混乱又模糊的人则看不出。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人能看到这一点,那些陷入通奸之爱的人则看不到。源于两性情爱的一切对后者来说,如同黑夜那样幽暗;而对前者来说,则如同白昼那样清晰。尽管如此,那些陷入通奸的人仍能看到这些衍生物及其区别,当然,不是凭他们自己心里明白,而是由别人告知。通奸者同样能提升他们的理解力,和贞洁的已婚者一样。然而,通奸者从别人那里得知这些区别后,若将其理解力沉浸于自己污秽的乐趣,就会从记忆抹除它们。因为贞洁与不贞洁、理智与疯狂无法共存;不过,当保持分离时,它们就能被理解力区分开。

在灵界,我曾问一些不视通奸为罪恶的人,他们是否知道行淫、找情人、找情妇或纳妾的两种方式,以及通奸的各个等级之间的一个区别。他们说,这一个就像那一个。我又问婚姻是否也和它们一样,他们四下里看了看,确认没有任何神职人员在场后,说,婚姻本质上也一样。那些在思想观念上视通奸为罪恶之人则不同。这些人说,他们已经在属于感知的内在观念中看到区别,只是尚未努力辨别并区分它们。我可以肯定,天堂天使甚至能感知这些区别中的最小细节。因此,为了清楚说明找情妇或纳妾的这两种方式彼此对立,其中一种摧毁婚姻之爱,另一种则不然,我首先描述有害的这一种,然后再描述无害的那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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