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热和光两者都流入人:热流入他的意愿,在那里产生爱之良善;光流入他的理解力,在那里产生智慧之真理
ISB7.众所周知,一切事物都普遍与良善和真理有关,没有一个事物里面不存在与这两者有关的某种东西。正因如此,人里面有两种接受生命的容器:一个是接受良善的容器,被称为意愿;一个是接受真理的容器,被称为理解力;正如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良善属于爱,是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就会去意愿,当付诸行动时,他便称之为良善;真理属于智慧,是因为一切智慧皆来自真理;事实上,一个智慧人所思想的良善就是真理,当他意愿并实行这真理时,它就变成良善。
人若不正确区分这两种生命容器,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并且对它们没有形成一个清晰的概念,试图了解属灵流注是徒劳的。因为既有进入意愿的流注,也有进入理解力的流注;既有爱之良善进入人之意愿的流注,也有智慧之真理进入人之理解力的流注,它们两者都直接通过耶和华神在其中间的太阳,间接通过天使天堂而从耶和华神发出。这两种容器,即意愿和理解力,就像热和光那样不同;因为意愿接受天堂之热,这热本质上是爱,理解力接受天堂之光,这光本质上是智慧,如前所述。
既有一种从人的心智进入言语的流注,也有一种进入行为的流注;进入言语的流注从意愿经由理解力而来,而进入行为的流注从理解力经由意愿而来。那些只知道进入理解力的流注,同时不知道进入意愿的流注,由此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人,就像独眼人,只看见这一边的物体,同时却看不见另一边的物体;也像残疾人,仅用一只手笨拙地工作;又像跛脚的人,拄着拐杖单脚蹒跚而行。从这些事清楚可知,属灵之热流入人的意愿,产生爱之良善;属灵之光流入他的理解力,产生智慧之真理。
787.“都远远地站着,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说,有何城能比这大城呢”表示他们在一种遥远状态下对这种宗教说服的诅咒或定罪感到悲哀,他们原以为它比世上的一切宗教都优越。他们“都远远地站着”表示当他们还处于远离诅咒的状态,但仍处于对惩罚的恐惧时(AR 769, 783节)。他们“喊着”表示他们的悲哀。“烧她的烟”表示因对圣言的玷污和亵渎导致的定罪或诅咒(AR 766, 767节)。他们“说,有何城能比这大城呢”表示他们原以为这种宗教说服比世上的一切宗教都优越。“大城”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如前面频繁所述。众所周知,他们以为这种宗教说服比世上的一切宗教都优越,它是母亲、王后和主母;而且法政牧师和修道士不断灌输这一点,好叫他们如此相信;那些留心的人也知道,他们这样做是出于统治和获利的火。然而,由于他们统治的权威,他们不能从它的一切外在中退出,但仍能从它的内在中退出,因为一切自由都已经留给、现在仍留给人的意愿和理解力,因而留给他的情感和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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