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热和光两者都流入人:热流入他的意愿,在那里产生爱之良善;光流入他的理解力,在那里产生智慧之真理
ISB7.众所周知,一切事物都普遍与良善和真理有关,没有一个事物里面不存在与这两者有关的某种东西。正因如此,人里面有两种接受生命的容器:一个是接受良善的容器,被称为意愿;一个是接受真理的容器,被称为理解力;正如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良善属于爱,是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就会去意愿,当付诸行动时,他便称之为良善;真理属于智慧,是因为一切智慧皆来自真理;事实上,一个智慧人所思想的良善就是真理,当他意愿并实行这真理时,它就变成良善。
人若不正确区分这两种生命容器,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并且对它们没有形成一个清晰的概念,试图了解属灵流注是徒劳的。因为既有进入意愿的流注,也有进入理解力的流注;既有爱之良善进入人之意愿的流注,也有智慧之真理进入人之理解力的流注,它们两者都直接通过耶和华神在其中间的太阳,间接通过天使天堂而从耶和华神发出。这两种容器,即意愿和理解力,就像热和光那样不同;因为意愿接受天堂之热,这热本质上是爱,理解力接受天堂之光,这光本质上是智慧,如前所述。
既有一种从人的心智进入言语的流注,也有一种进入行为的流注;进入言语的流注从意愿经由理解力而来,而进入行为的流注从理解力经由意愿而来。那些只知道进入理解力的流注,同时不知道进入意愿的流注,由此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人,就像独眼人,只看见这一边的物体,同时却看不见另一边的物体;也像残疾人,仅用一只手笨拙地工作;又像跛脚的人,拄着拐杖单脚蹒跚而行。从这些事清楚可知,属灵之热流入人的意愿,产生爱之良善;属灵之光流入他的理解力,产生智慧之真理。
282.“从各支派、舌头、人民、民族中”表示在教会中,或在任何宗教中,那些在教义上处于真理,在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被主救赎了。“支派”表示宗教方面的教会;“舌头”表示教会的教义,对此,我们稍后就会提到;“人民”表示那些处于教义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教义真理(AR 483节);“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抽象地说,表示生活的良善(AR 483节)。由此明显可知,“从各支派、舌头、人民、民族中”这句话表示诸如前面所说的那些事物(也可参看AR 627节)。
现在要证明,“舌头”在灵义上表示教会的教义,或任何宗教的教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我的舌头也要述说你的公义,终日赞美你。(诗篇35:28; 71:24)
以赛亚书:
那时,瘸子必跳跃如鹿,哑巴的舌头必歌唱,因为在旷野必有水喷出。(以赛亚书35:6)
又:
口吃者的舌头必说话通快。(以赛亚书32:4)
在这些例子中,“舌头”似乎是指言语,但在灵义上是指所说的话,也就是他们将要从主所拥有的教义真理。同样在以赛亚书:
我指着自己起誓,众膝都必跪拜,众舌都必起誓。(以赛亚书45:23)
又:
聚集所有民族和舌头的时候将到,好叫他们可以来看见我的荣耀。(以赛亚书66:18)
撒迦利亚书:
在那些日子,必有十个人从诸族的一切舌头中出来,拉住一个犹太人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见神与你们同在。(撒迦利亚书8:23)
这些经文也论及主使外邦人或列族改信教义真理。
但在以下经文中,“舌头”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的教义;诗篇:
鼓舌的人在地上必坚立不住。(诗篇140:11)
又:
你要把他们隐藏在帐幕内,免遭口舌的争闹。(诗篇31:20)
耶利米书:
我必带来一个民族攻击你,他们的舌头你不晓得。(耶利米书5:15)
以西结书:
奉差遣到舌头沉重的民那里去。(以西结书3:5, 6)
以赛亚书:
舌头野蛮的民。(以赛亚书33:19)
要知道,作为一种器官,“舌头”表示教义,但作为言语,它也表示宗教。
人若知道“舌头”表示教义,就会明白财主在地狱里对亚伯拉罕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请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路加福音16:24)
“水”表示真理,“舌头”表示教义;财主是被虚假折磨,而不是被火焰折磨;因为在地狱里,没有人在火焰中,那里的火焰只是对虚假之爱的表象;而火是对邪恶之爱的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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