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从那太阳发出热和光,从它发出的热本质上是爱,从它发出的光本质上是智慧
ISB6.众所周知,在圣言,因而在传道者的共同语中,神性之爱用火来表达;如天上的火充满人心,点燃敬拜神的神圣渴望。原因在于,火对应于爱,因而表示爱。正因如此,耶和华神在摩西面前显现为荆棘中的火,同样于西乃山上在以色列人面前显为火;经上吩咐祭坛上要常常有火,会幕中灯台上的灯每晚都要点着。这是因为火表示爱。
这火含有从它发出的热,这一点从爱的效果很清楚地看出来:一个人会随着他的爱上升为激情或烈怒而被点燃、发热、燃烧。血液之热,或人和总体上的动物的生命之热,唯独从构成其生命的爱发出。地狱之火无非是与天堂之爱对立的爱。正因如此,如前所述,神性之爱在天使的世界向天使显为太阳,这太阳就像我们的太阳那样火热;并且天使照着他们对通过这太阳来自耶和华神的爱的接受而享有热。
由此可知,那里的光本质上是智慧;因为爱与智慧像存在与显现那样不可分割;事实上,爱通过并照着智慧存在。这就像我们的世界:春天,热与光结合,使万物发芽生长,最终结果。此外,众所周知,属灵之热是爱,属灵之光是智慧,因为一个人会随着他热爱而变得温暖,他的理解力则随着他变得智慧而处在光中。
我常常看见属灵之光。它在明亮和辉煌上远远超过属世之光,因为它如同明亮和辉煌本身,看上去就像明亮耀眼的雪,又像主变像时所穿的衣裳(马可福音9:3; 路加福音9:29)。由于光是智慧,所以主自称为照亮一切世人的光(约翰福音1:9);在别处说:祂是光本身(约翰福音3:19; 8:12; 12:35, 36, 46)。也就是说,祂是神性真理本身,也就是圣言,因而是智慧本身。
有人以为属世之光,也就是理性之光,是从我们世界的光发出的,但其实是从灵界太阳的光发出的;因为心智的视觉流入肉眼的视觉,因而灵界的光流入自然界的光,而不是反过来。如果相反的情形发生,就会有物质流注,而不是属灵流注。
492.⑿四级通奸出于意愿;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视通奸为可允许和可接受的,并且无足轻重以至于不值得在这个问题上运用理解力的人。这些通奸因其源头而有别于前面的。其源头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堕落意愿,也就是遗传的邪恶。一旦一个人到了自主判断这个点,他就会盲目顺从自己的意愿,即这种遗传性,而不去判断自己的行为,即通奸是否邪恶。因此,我们说,他视通奸为无足轻重以至于不值得在它们上面运用理解力。但被称为理性通奸的那类通奸的源头是一种扭曲的理解力,犯这些通奸的,是那些确认这类行为不是罪恶的人。对后者来说,理解力起主导作用;而对前者来说,意愿起主导作用。在自然界的人看来,这二者的区别并不明显;但在灵界的天使看来,区别是显著的。在灵界,一般来说,所有恶人都是照着源于意愿或理解力,然后被接受并变成自己的邪恶来区分的。在地狱,他们就根据这个原则被分开;其邪恶出自理解力的地狱灵靠前居住,被称为撒旦;其邪恶出自意愿的地狱灵靠后居住,被称为魔鬼。正因这种普遍划分,圣言才提及撒旦和魔鬼。对于被称为撒旦的那些恶灵和通奸者来说,理解力起主导作用;而对于那些被称为魔鬼者来说,意愿起主导作用。不过,要解释这些区别,以便理解力能明白它们是不可能的,除非先知道意愿与理解力之间的区别,并给出有关心智如何由意愿通过理解力形成,以及心智如何由理解力通过意愿形成的描述。在凭理性明白上述区别之前,必须先有这方面的知识。不过,这需要一整本书。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